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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基层“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征集部门:市医保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5-08-13 09:38

征集结束日期:2025-08-25 09:38

状态: 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满足个别群体对上门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关于公布安徽省第十八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卫函〔2024〕198 号)要求,参照阜阳、宿州、池州、六安等市制定的价格,市医保局牵头制定基层“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反馈意见于2025年825日前反馈至市医保局医科。

联系电话:0558-5606959

邮箱:372481873@qq.com

网络方式:在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ozhou.gov.cn/)“互动交流”栏目点击“调查征集”,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13

 

 

 

 

附件1

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基层医疗机构价格(元)

计价说明

医保支付类型

AZCA0001

上门服务费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师、护师、药师或技师等专业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含医疗机构派出的专业人员交通成本、人力资源消耗。

 

·

50

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市场调节价。

3

 

 

 

 

附件2

各地市已下文的上门服务费参考价

 

地市

价格

1

阜阳市

50/人·次

2

宿州市

50/人·次

3

六安市

50/人·次

4

池州市

50/人·次

5

安庆市

55/人·次

6

芜湖市

70/人·次(村级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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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未收到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结果反馈

我局参照阜阳、宿州、池州、六安等市制定的价格,拟定了基层“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50元/次·人,并于8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8月25日,我局收到反馈意见0条,浏览量2896次。同时征求各县区和卫健部门意见,均无意见反馈。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