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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亳州市高新区商场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
信件来源
政府网站
来信时间
2025-10-27 11:51
信件内容
亳州市高新区商场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是否通过物价部门核定。望部门给予答复。
办理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办理时间
2025-10-29 18:51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停车场收费相关问题。”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亳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点),交通枢纽等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继续由政府定价外,其它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必须张榜公示,使消费者明白消费。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价费科,电话:0558-5112599。
评价结果
满意
评价时间
2025-11-03 09:05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答复时间
2025-10-29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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