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012-0005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0-12-21 09:44
发文字号: 亳政办〔2020〕13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303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012-0005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0-12-21
发文字号: 亳政办〔2020〕13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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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

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202013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7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

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规函〔2020658号)和《亳州市实施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方案》(亳发〔201915号)精神,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推进落实省158行动计划,按照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要求,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全市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基地40个以上,通过基地创建,每个生产、加工、供应类基地产值年增长率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沪苏浙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1.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各县、区围绕本地农产品优势资源,大力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优先发展设施蔬菜、优质专用粮食、中药材和肉羊产业。充分发挥蒙城县上海市外蔬菜供应基地作用,引导开展蔬菜供应基地创建工作,推动绿色优质设施蔬果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依托长三角消费需求精选优选蔬菜品种,力争到2025年建设西兰花、毛豆、土豆、甘蓝和甜糯玉米5个单品种万亩连片蔬菜基地;以双百万工程为引领,打造全国最大的湖羊圈养基地;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着力发展沿涡河优势道地中药材种植产业带。以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创建为抓手,推动优质专用小麦、高产高蛋白大豆等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创建,设施蔬果、优质专用粮食、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5%1%5%。年出栏优质肉羊、生猪、家禽分别稳定在220万只、260万头和3500万羽以上,绿色稻虾(稻蟹)养殖面积年均增长2%。培育以特色产业为基础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每年创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态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0%。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生物农药等高效低风险农药使用覆盖面,推动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扩大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缓(控)释肥料等肥料生产和推广应用,推动化肥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强化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引导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使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源头治理,抓好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每年创建市级以上蔬果标准园10个以上,每年创建标准化示范养殖场20个以上。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每年新增绿色优质农产品60个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到2025年,全市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650个以上,力争从事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获得绿色食品及以上认证。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与省、国家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落实农产品带标带码上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1.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深度对接沪苏浙人才、技术、资本等先进要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培育大企业、大品种为抓手,加快中药养生保健食品等功能性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推进优质专用面粉加工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主食加工产业集群,扩大休闲营养食品生产规模,推进玉米食品发展,提升大豆、芝麻、薯类等杂粮加工水平。大力推进涡阳肉羊双百万工程,延长畜禽产业链,大力发展冷鲜肉、分割肉。加快休闲肉制品开发,适时推进熟食加工,加快推进肉羊、肉牛和肉鸡深加工。发展净菜配送、罐装食品、果蔬脆片、果蔬饮料等,积极开展尾菜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鼓励本土大型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产值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落实扶持政策,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企业和项目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面向长三角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强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依托优势农产品,围绕产品精深加工,加大靶向式招商力度,吸引各类加工主体进园入区集聚发展;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支撑能力建设,实现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积极发挥农产品加工园、中药材加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25年纳入省158行动计划的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产值超300亿元,园区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长率保持10%以上。依托省级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加工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

1.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优势主导农产品基地建设为牵引,建立规范一批优质农产品产地市场。创新市场+企业模式,依托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消费市场,突出绿色优质农产品运营中心引导作用,培育发展一批冷链物流配送企业,结合西兰花、毛豆、土豆、甘蓝和甜糯玉米5个单品种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就地就近建设容量配套的冷库等物流设施;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产地预冷、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打造一批覆盖范围广、带动能力强、设施齐全的农产品、食品物流园区。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共建直达长三角的快速高效鲜活农产品物流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利辛县、蒙城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支持涡阳县、谯城区申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支持其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力争2025年全市农产品网销额达到80亿元。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益农信息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围绕农技推广、农产品上行等,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线上依托省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手机APP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线下依托益农信息社站点,助力农产品稳产保供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支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主体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各类面向沪苏浙的展会、交易会、博览会等销产品、塑品牌、建渠道、招项目,不断提升绿色亳农品牌优质农产品在沪苏浙地区市场份额。加快发展长三角一体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开展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批市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积极组织休闲农业示范园区、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宣传推介,面向沪苏浙开展联合推介活动,构建高效的合作机制,促进产品流通。大力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订单和定制农业,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措施

(一)培育长三角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主体。围绕主导产业,优先选择与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基础、有优势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主体,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推动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吸引支持在外涉农人才返亳创业就业。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加强与沪苏浙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跨区联合,开展重大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快沪苏浙农业技术成果在我市孵化转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塑造工程。培育字号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各县区立足资源优势,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若干个知名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共建共享企业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强化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搭建宣传推介平台,提高绿色亳农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建设。加大158行动支持力度,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涉农资金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每个通过省级认定的基地,奖励基地实施主体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装备倾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用地、融资贷款等扶持政策。深入推进三权分置,引导农户采用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流转主体集中。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扩大对农业主体担保总额,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和引导经营业绩好、科技含量高、扩张要求强、符合上市挂牌基本条件的基地建设主体上市融资。落实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围绕一县一业(特)和基地建设,成立专班,强力推进基地建设。(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完善扶持政策。出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专项扶持政策,对生产基地发展、示范基地创建、一县一业(特)创建、长三角市场开拓等予以资金支持。各县区也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调度考评。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开展督查调度,重点调度农产品加工企业、园区、冷链物流企业及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情况,各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长三角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评分标准,并将评分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1.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工作评分标准

 


附件1

 

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应国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光辉  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解子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振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华锋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药业发展促进局二级调研员

         何志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传玉  市商务局副局长

         肖玉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招商局副局长

         曹芳文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周明华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李兴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惠民  市税务局副局长

            涡阳县政府副县长

         杨景欢  蒙城县政府副县长

            江朋梅  利辛县政府副县长

            李先俊  谯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亳州市农业农村局,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备注

组织保障

10分)

组织领导(3分)

县区成立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并配置专职人员。

 

工作部署(3分)

县区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得1分;制定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的,得2分。

 

财政支持(4分)

县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长三角地区优质蔬果供应基地建设的,得4分。

 

生产供应能力(20分)

蔬菜面积(5分)

各种蔬菜(含食用菌、马铃薯)的播种面积。将2020年蔬菜播种面积与上年进行比较,面积保持稳定的得基本分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小数点四舍五入,下同)扣0.1分,最多扣1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1分,直至满分。

 

肉蛋奶总产量(5分)

优质肉蛋奶总产量。将当年总产量与上年进行比较,总产量保持稳定的得基本分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1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1分,直至满分。

 

优质专用粮食面积(5分)

优质专用粮食面积。完成当年优质专用粮食种植面积任务的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中药材面积

5分)

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完成当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任务的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加工贮藏能力(16分)

加工主体数量(5分)

各种供应长三角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经营主体的数量。将当年主体数量与上年进行比较,数量不变的得基本分3分;每减少1个扣1分,最多扣2分;每增加1个得1分,直至满分。

 

分拣包装(3分)

基地配备分拣或包装基础设施并正常运营得2分;包装符合相关规定得1分。

 

冷藏仓储(8分)

按照年度内新建冷链设施仓储能力加总后排序(8分),分别得分值的100%、95%、90%、85%。

 

县区支持引导基地开展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年度内新建冷藏保鲜等设施具有公益性质得绩效分2分。

 

销售能力

20分)

销售合同(5分)

提供优质农产品上海地区签订销售合同。提供优质农产品上海地区签订销售合同的,每1家得1分;与苏浙地区签订销售合同的,每1家得0.5分。

 

经纪人队伍

5分)

支持培养经纪人队伍,每培养1名经纪人得0.5分。

 

销售额(10分)

根据蔬果、畜禽蛋奶、优质粮食、中药材对长三角销售额排序(10分)。每一类产品按销售额高低排序赋分,分别得分值的100%、95%、90%、85%。各县区分类汇总后得总分。

 

质量安全监管(24分)

抽检部署(2分)

制定抽检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抽检覆盖率要求(抽检覆盖率占常住人口的1.025‰)实施的,得2分。

 

监测合格率

3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加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满3分为止。

 

标准园/示范场创建(3分)

开展蔬果标准园创建,完成省市蔬果标准园(示范场)创建目标任务的得2分,各县区支持创建的可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

 

三品一标认证(3分)

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年度内新增15个以上“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得基础分2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每增长10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1分。

 

合格证(3分)

输出长三角的蔬果产品全部施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得满分3分。

 

产品追溯(2分)

输出长三角的农产品实施食用农产品追溯,相关批次信息上传至亳州市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得满分2分。

 

注册商标(3分)

县区年度供应长三角农产品新注册商标达到10个以上的得满分3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3分)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季度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不少于1次得基础分2分,工作突出县区酌情加分。

 

检打联动机制(2分)

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每发现1例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并跟进开展执法得绩效分2分。

 

 

 

宣传推介
10分)

强化宣传(2分)

每在市级及以上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刊登1篇关于长三角蔬果供应的信息得1分,满分2分。

 

开展培训(2分)

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得1分,开展优质农产品销售运营现场观摩得1分。

 

合作交流(4分)

积极参加各类推介活动、展销会等得2分,搭建产销平台得2分。

 

信息报送(2分)

按时按质完成省市安排的各类信息报表、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得2分。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21 09:44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