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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103-00031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3-26
咨询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 0558-555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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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3-26
咨询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 0558-5555251
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09:53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3月17日,印发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文件精神和2020年12月26日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努力营造创新愉快、创业愉快、创造愉快的发展环境,为亳州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开发区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单位和企业的意见,牵头起草了《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初稿)》,按照3月4日我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推进调度会意见进行了修改。3月5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市直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鉴于实施方案为业务性文件,故不涉及合法性审查。3月中旬市政府分管市长召开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人会议,进行审议,根据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再次进行了完善。
  四、工作目标
  在全市六个省级开发区推行“标准地”制度,2021年8月底前全面推行,2021年12月份之前,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主要包括“标准地”的适用范围及目标要求。明确提出2021年8月底前全市六个省级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2021年12月份之前,确保2021年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7个方面对推行“标准地”制度进行工作部署,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开展区域评估、构建出让控制性指标体系、改革“标准地”土地供应方式、明确承诺履约要求、加强全过程服务、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出让标准化体系等方面内容。明确了9项区域评估,提出“标准地”控制性体系主要指标,对承诺和履约提出要求,提出建立健全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服务体系。明确制定“标准地”操作流程、工作指引、协议文本等要求。

第三部分时间安排。按时间节点包括前期准备和全面实施两个阶段。对各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和控制性指标体系制定提出时间要求,对制定“标准地”操作流程、工作指引、协议文本等进行规范,对流程环节提出要求,并明确全面实现供地时限。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协同推进、加强督办考核等3个方面内容。
  六、创新举措
  认真学习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现场推进会及《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内涵,学习借鉴浙江省“标准地”改革及马鞍山市“标准地”改革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努力实现与先进地区项目落地政策等高对接。“标准地”改革明确在政府出让土地前,由政府统一打包办理区域环评、能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评估等评价事项,解决了企业用地评价事项多、评价时间长、评价部门多等制约项目落地问题;明确每块供地的产业政策、能耗标准、环保标准、单位投入产出标准等,通过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把推进“标准地”改革与“放管服”改革、审批制度改革、多评合一、承诺制等改革措施结合起来,实现政策协同,改革联动,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
  七、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和工作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我市“标准地”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解读机关:市发展改革委

解读人:谢国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555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