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1 15:57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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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亳州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光山县考察调研时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李克强总理连续2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快递进村进行部署。2021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118号)。按照市政府要求,依据国办发〔2021〕29号、皖政办秘〔2021〕118号两个文件,结合亳州实际,起草了《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有利于解决我市邮政快递业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
近年来,我市邮政快递业增长势头强劲,但寄递物流体系基础条件仍然十分薄弱。县域缺少专业性寄递物流园区,寄递企业分布散且生产作业场地多为租用,场地面积小,安全隐患较大,形不成集聚发展效应。镇、村寄递服务能力不足,镇级寄递服务中心功能单一,村级寄递服务站点盈利能力较弱。
(二)有利于我市农村产品上行,助力乡村振兴。
我市农业资源丰富,花草茶、蔬菜水果、肉制品等名优特农产品种类繁多,寄递需求广阔。但由于寄递末端服务能力不强、冷链物流发展不完善,我市农村产品储藏、上行、外销均受到制约,影响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有利于统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政策,实现资源整合。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涉及邮政、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商务等多个单位,多部门交叉开展,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情况。通过政策统筹,可以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协同发展,实现“1+1>2”的效果,节约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成本,实现发展共赢。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2年2月16日,市邮政管理局起草了《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后,征集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快递行业协会及邮政快递企业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市邮政管理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3月21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3月22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2022年3月28日,亳州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4月1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2〕18号)。
四、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在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建成300个标准化村级快递服务站点和5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产业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建成1个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争创1个国家级示范区;培育4个以上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做大做优国家级金牌示范项目。
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以及覆盖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农产品、消费品双向运行高效便捷,农村邮件快件时效及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作用全面显现。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巩固提升“快递进村”工程、补齐农村寄递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品上行发展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的具体措施。
一是巩固提升“快递进村”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鼓励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供销、商贸等多方合作,整合在村资源,利用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强化分类协同推进,统筹运用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依法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和标准化村级快递服务站点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补齐农村寄递基础设施短板。着力从县域和镇村分别提出解决措施,《实施方案》提出,每个县(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引进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邮政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已建和拟建的标准化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服务中心,新增和更换标准化邮政快递业安检设备的企业,稳定运营运递邮件快件的班线等予以补助。
三是完善农村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可以减少农产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能和农业生产效益。《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重大冷链物流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并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给予相应支持,落实冷链设备奖补政策,强化冷链寄递安全管理。
四是健全农村产品上行发展机制。聚焦农产品销售、流通需要,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实施方案》提出,将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个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鼓励农村寄递物流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
六、创新举措
一是立足实际。充分考虑我市已经提前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在制定工作目标时增加了标准化村级快递服务站点建设内容,着力实现村级寄递服务能力提升。二是补助政策体现合法性和精准性,补助对象和实施主体都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有效确保政府资金用到实处。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对各县(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建立快递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专项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边推进边总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市邮政管理局刘虎诚
联系电话:0558-506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