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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207-0008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企业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为企服务“码上监督”平台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22〕36号
发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日期: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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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企业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为企服务“码上监督”平台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22〕36号
发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日期: 2022-07-28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为企服务“码上监督”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10:09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亳州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意见,决定在全市推行为企服务“码上监督”平台,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码上监督”平台主要受理涉企服务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索贿受贿、随意执法、不落实涉企政策、干扰企业正常运营和“虚、躲、冷、粗、假”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线索举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码上监督”平台建设,将其作为加强涉企部门权力运行监督、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列入2022年亳州市三个改革突破点之一。各县区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码上监督”平台宣传推广和落实工作。
  二、创新方式,深入宣传推广
  一要强化舆论宣传。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单位采用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宣传“码上监督”平台,扩大宣传面和社会影响力。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在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以及“我家亳州”“掌上亳州”“亳州头条”客户端等载体醒目位置提供“码上监督”平台入口链接,展示“码上监督”二维码、使用方法、受理范围等。市营商环境办要对涉企部门宣传推广“码上监督”平台情况进行通报。
  二要强化涉企部门宣传。各级执法检查部门到企业开展检查时,要主动出示宣传“码上监督”平台二维码,在出具送达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时,附送“码上监督”平台宣传单,邀请企业对执法工作监督。各级政务大厅要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海报和大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码上监督”平台。要在政务大厅各涉企服务窗口,税务部门办税窗口,供水、供气、供电公司和银行营业厅醒目位置摆放“码上监督”二维码宣传卡。
三要强化上门精准宣传。结合重点企业(项目)包保走访活动、市长接待日、领导干部集中接待企业等活动,向企业发放“码上监督”二维码名片,面对面宣传介绍平台功能,鼓励企业通过平台反映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三、强化考核,提升应用实效
  市营商环境办负责全市营商环境问题受理、转办、督办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平台交办的投诉举报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专班办理,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由市营商环境办转市纪委监委进行核查办理。市营商环境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将对问题处理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定期评价,将问题办理和整改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码上监督”平台宣传海报文案
         2.宣传效果图

 2022720


附件1

 

“码上监督”平台宣传海报文案

  @所有人
  遇到这样的困难和问题欢迎通过亳州市为企服务“码上监督”平台留言反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家获得感,我市建立了为企服务“码上监督”平台。欢迎您对“虚、躲、冷、粗、假”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损害营商环境的10种表现:
  1. 落实涉企优惠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2. 为企服务工作中态度粗暴、冷漠、推诿,在解决企业诉求时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3. 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违规办理业务;
  4. 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5. 利用职权影响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
  6. 随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罚代管;
  7. 接受企业旅游、娱乐活动安排,收受礼品礼金,借用、占用企业财物;
  8. 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9. 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违规参与或干扰市场经营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10. 其他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附件2



联系部门: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555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