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201-00241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印发《亳州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201-00241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印发《亳州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亳州市林业保护发展
“十四五”规划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亳州市“十三五”期间林业发展情况回顾
一、林业发展主要成就
二、问题与不足
第二章 规划背景
一、上位规划背景
二、区域发展背景
第三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布局
五、编制依据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践行两山生态理念,巩固林长制改革成果
二、强化资源保护管理,坚守生态保护红线
三、统筹推进国土绿化,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四、科学开展森林经营,促进森林提质增效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释放林业综合活力
六、培育新型发展主体,扶持林业富民产业
七、夯实基础设施水平,强化信息能力建设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统筹落实“五绿”目标任务
二、强化管理举措,健全林业灾害防控体系
三、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四旁四边四创”创建工程建设
四、推进碳汇交易,创新林业生态价值机制
五、规范约束机制,注重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
六、筑牢生态屏障,落实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制保障
二、组织管理保障
三、设施资金保障
四、科技人才保障
五、监督考核保障
“十三五”期间,亳州市林业坚持生态优先,以林长制改革为统揽,不断深化改革,深入实施“林业增绿增效”与“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五年以来共完成人工造林43.45万亩,义务植树5247.3万株,实施森林抚育30.98万亩,建设农田林网436万亩。重点工程方面,5年间共完成长防林建设工程11.45万亩,新建森林长廊示范段489.4公里,完成绿色长廊绿化提升工程1820.3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城镇29个,省级森林村庄173个。至2020年底,全市现有林地面积272万亩,其中森林面积269万亩,森林蓄积11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21%,林业生产总产值持续增长,2016年至2020年五年林业生产总产值共计327.3亿元,其中2020年度林业总产值78.5亿元。通过科学整合优化各湿地自然公园并科学布设相应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11.6%。亳州市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的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目标任务。
(一)林长制改革成效显著
亳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2017年12月,亳州市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提出以建设沿主干河流和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保护机制,围绕主干河流森林生态廊道、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环城镇森林生态廊道三类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明确以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扶贫工程、森林城镇创建、森林生态旅游、湿地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等为平台,致力于将林长制工作与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系治理、道路修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强统筹,综合施治,统筹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主持召开市级林长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即时传达学习省级林长会议精神,听取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林长制工作,市级总林长深入县区实地调研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察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督促各级林长主动履职。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制度基础,建立“五个一”服务制度,加快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推进“五绿”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设立各级林长3409名,其中市级总林长2名,副总林长2名,市级林长12名;县级林长56名;乡镇级林长959名;村级林长2378名。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落实机制。
为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纵深发展,扎实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建设,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亳州样板”,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亳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将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列入全市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实施12个示范点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方案、精心部署、有序推进,扎实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把林长制示范区建设成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亳州的“主引擎”;2020年5月,安徽省选定了30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试点,其中亳州市谯城区作为30个建设地之一,编制了《亳州市谯城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实施方案》,具体包含创新“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绿化美化净化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制度共三个改革创新点。在确立建设林拥城林长制改革省级示范先行区试点基础上,亳州市积极打造蒙城县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示范先行区、利辛县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示范先行区、涡阳县万亩薄壳山核桃示范园示范先行区三个市级示范先行区建设,以“林拥城”建设为抓手,探索建立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和生态经济效益互利共赢循环机制,协调推进先行区建设。“林拥城”建设实现了亳州市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融合发展,成为城市生态屏障、森林康养基地,示范先行区建设成效明显。
通过建立“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一林一策”目标规划制度、“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五个一”服务制度,全市注重夯实林长制改革制度基础,实现督察巡林常态化,全面启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工作,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激活林业发展活力。林长制改革成效显著,全市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均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日趋改善。
(二)国土绿化质量全面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创建活动,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营造林任务,全市森林面积稳定增长,国土绿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切实加强
“十三五”期间,全市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等林业专项执法活动,加大森林资源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规范林木采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动;强化火源管控,严格管控野外用火,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皆在省政府限定的0.5‰之内;努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美国白蛾等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确保防控实效,近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皆在3.35‰以下,低于省市下达防控指标;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提升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区域内各重要物种得以有效保护。
(四)生态保护能力日渐巩固
亳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通过建立“五个一”服务平台制度,统筹推进“五绿”工作,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推进依法治林,全市森林资源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内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湿地保护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十三五”期间,全市以涡河、西淝河、北淝河、芡河、茨淮新河、阜蒙新河、济广高速、泗许高速等生态廊道为主切入口,通过科学布局长江防护林工程、森林长廊示范段、绿色长廊绿化提升工程、农田林网等林业生态工程,结合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等营林措施,区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功能逐步凸显,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加强,生态网络格局逐步完善,为建设生态宜居、养生亳州勾绘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五)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2016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13号)文件精神,认真研学改革政策,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细化量化改革任务,层层压实改革责任,积极落实改革措施,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有效承担起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建立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涡阳县、蒙城县、谯城区政府均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编制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涡阳县、蒙城县、谯城区根据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由县区组织部门出台文件,明确界定全市三个国有林场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92名。三县区根据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分别出台了职工安置方案及相关社会保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全市三家国有林场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成效的通知》(场改办﹝2020﹞3号)要求,2020年全市积极推进国有林场“三定”落实到位,完善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购买服务制度,加强国有林场道路、供电、供水和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林业局部署,立足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建设和提供生态服务”新的三大职能定位,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国有林场“十四五”期间森林经营方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林国综﹝2020﹞19号)要求,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对国有林场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力,建立现代化林场具有重要指导性作用。
(六)林业综合效益逐年提高
“十三五”期间,亳州市林业工作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育结合、量质并重原则,科学、规范开展各项森林经营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促进林业提质增效和增收致富。五年来,通过合理布局各项营造林工程,科学开展公益林培育,带动林农就业,全市林业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逐年提升。近年先后引进了安徽硕丰美国薄壳山核桃发展有限公司、安徽钜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建成利辛县美国薄壳山核桃种植基地、蒙城甘露园黄花梨(梨业)基地、蒙城天瑶金银花基地、谯城区博盛园林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及一批苗木花卉企业;通过在林下科学间作套种玫瑰、油用牡丹、牡丹、白芍、桔梗、丹参、花生、大豆、桃、李等农林作物,建立长短结合、优势互补的立体林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推动林下经济发展;通过因地制宜发展森林旅游康养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致力于推进林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方位提升。
全市林业在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林业发展中的几点问题。
(一)林业产业发展尚不均衡
境内林地主要分布在国省县道和涡河、芡河、西淝河、北淝河、阜蒙新河、茨淮新河两侧,其它小型河流沟渠及乡村道路周边也有一定量分布,部分行政村有少量的村片林分布。受特定城市建成区和农业主产区地理特征局限,境内少有集中成片的大规模林业发展示范区,森林经营集约化程度总体偏低。受农业生产与居民生活生产影响,多数林地及林木受人为干扰力度影响较大,部分林地林下高杆农作物套种现象较为普遍,不利于林木的正常生长与保存。
区域内树种不够丰富,杨树纯林占比较重,病虫害威胁较大。全市树种主要以杨树、榉树、槐树、女贞、香樟、桃、核桃等为主,其中近熟林与成熟林以杨树居多,树种相对较为单一,杨树纯林占比较重,区域林业生态风险较大,自然防御体系薄弱,存在较大的病虫害爆发隐患,尤以杨树易遭受美国白蛾、杨扇舟蛾、杨小舟蛾、春尺蠖等食叶害虫侵害较为突出。另一方面,经济林受气温与降雨等气象因素影响、其它区域产量冲击影响及本地病虫害侵袭等因素影响性较大,存在一定的经济收益风险。
全市中药材等林下经济及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但单位产出率较高的林业深加工类产业较少,发展集约化程度不高,科技含量总体偏低,规模化程度不足,全市林业资源优势尚未最大化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
(二)森林资源保护亟待进一步加强
建立在定期开展森林资源检查基础上,全市非法侵占林地问题得到了有效管控,无证采伐与滥采滥伐得以有效控制,非法侵占林地与毁林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市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但因林业执法机构与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林业案件查处执行难等因素,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盗采林木案件仍偶有发生,全市森林资源仍面临保护和管理双重难题。
(三)林业发展人才基础相对薄弱
全市林业科技人员较为匮乏,尤其林业高科技人才显著稀缺。在引入和推广林产业发达地区一些林业发展先进理念、林业市场化、信息化建设方面较为滞后。在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市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经营、湿地资源保护与科学合理利用等方面尚存在一定技术制约问题。
全市三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虽已完成,但当前各国有林场仍面临路、渠、井、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各林场职工中老年化现象较严重,人才断档、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是局限各国有林场良性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林业集约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发展缓慢
全市林业生产与经营各项工作中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总体偏低,林业生产与经营粗放,林地生产力水平不高,产业竞争力不强,林业投入水平与产出率偏低之间矛盾尚未有效消融。另一方面,区域内各地森林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现代化装备水平低,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林业生态保护发展需求。
受经济发展水平、林业发展机制和林业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影响,全市林业工作中围绕无人机勘测、森林飞防、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应用普及率偏低,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林业工作效率。
2020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经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全会高度评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就当前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和主要目标等作了部署,分领域阐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明确各重点领域发展思路并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建议》同时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
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市委成立“十四五”规划建议文件起草组,同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亳州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前期开展了20个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十四五”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先后多次进行集中讨论,持续衔接省规划编制进展,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2021年2月初完成《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纲要》明确全市“十四五”期间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提出的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落实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决定》,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地净、路畅、水活、天蓝、林拥城”工程全面展开,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生态文明意识持续增强,生态文明制度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的更大进步,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美丽新家园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坚定朝着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进军。
亳州是中原地区连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桥头堡,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一带一路”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国际健身气功五禽戏之都、全国药膳之都、中国最佳康养休闲旅游城市、中国研学旅游最佳目的地和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是安徽四大旅游板块中皖北生态文化旅游区的核心城市。作为中原城市群核心发展区、皖北旅游中心城市、省域交汇中心城市与世界中医药之都,亳州是全球最大的中药材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近年来,亳州市确立了“天下道源、圣贤故里、世界药都、养生亳州”的城市形象定位和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发展目标,旅游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城市形象逐年提升。但伴随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与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公众对生态环境治理需求日益增强,与生态保护戚戚相关的林业生态建设任务也同时上升至更为突出的位置。
(一)林业发展优势与机遇
1.林业发展优势
亳州北依商丘市,西接鹿邑县,西南部与阜阳市毗连,东部与淮北市、蚌埠市相临,东南部与淮南市接壤,全市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路网发达,区位优势明显,为林业机械化、高效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交通便利条件。
全市气候处在暖温带南缘,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具备明显的过渡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季风明显,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无霜期长,四季分明,春温多变,夏雨集中,秋高气爽,冬长且干。良好的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为全市林业发展提供了先天优越生境。
全市注重促进林业规模发展,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当前全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大户等已达262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2家,省级示范社5家,省级家庭林场2家。众多的新型经营主体和优良的林产业发展环境为全市未来林业的科学、高效、规模化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亳州市林业发展政策日趋完善,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市林业发展营商环境日渐优良。市委市政府把国土绿化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重要抓手,近年先后出台《亳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全市公安机关施行森林警长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亳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亳州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等林业发展相关规章政策,人工造林补贴与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稳步提高,林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财政与政策保障基础日渐巩固。
2.林业发展机遇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强调,要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2017年3月,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同年9月,安徽省委出台《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决定在全省正式建立林长制,并提出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林长制工作的推深做实,为包含亳州市在内的全省林业工作注入了强大活力和蓬勃生机。
2019年 12月,亳州市印发《亳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将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列入全市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任务,围绕加大林业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林业生态安全、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创新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14项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实施12个示范点建设,创建亳州林拥城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
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方案、精心部署、有序推进,扎实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把林长制示范区建设成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亳州的“主引擎”,拟定了亳州市“十四五”期间的林长制改革重点任务,也为亳州市未来的林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石。
(二)林业发展困境与挑战
1.造林空间逐年缩减,森林增长压力逐步提升
2012-2016年间,建立在主攻丘陵、提升平原、巩固山区基础上,安徽省成功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2017年以后,安徽省陆续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与“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市抓住林业发展政策机遇,力争应绿全绿,宜绿尽绿,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造林面积显著增加,区域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观。但伴随国土绿化力度逐年加强,宜林地越来越少,区域内可绿化空间逐年缩减。
另一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要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坚守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作为农业主产大市,全市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众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未来的营造林空间。
2.林业发展人力财力缺口压力较大
“十三五”期间,全市围绕“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与“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未成林造林地面积较大,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标准较低,省级森林抚育缺乏财政资金补助支撑;中央财政造林、长江防护林工程、省级一般人工造林补助标准偏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压力较大,难以全面推动各项营造林工程全面开展。因商品林产出偏低,造林主体对林木管护积极性不高,经营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公益林补助资金过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市公益林培育规模与成效。
全市青壮年外出务工群体众多,加上当前用材林市场与苗木交易市场不景气,林业生产经营劳动力工资不高,导致当前各项林业生产经营人力匮乏现象较为严重。“十四五”期间,全市林业发展将面临林木管护、森林抚育、林地保护、林木养护等方面的人力与资金不足问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总牵引,统筹推进“五绿”工作,全面构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制度、深化林业产业发展,创新林业体制机制,释放林业发展活力,巩固区域生态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亳州市现代林业发展体系,最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林业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养生亳州建设夯实生态保障基础。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坚持保护优先,施行严格规范生态保护制度,强化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推行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产业惠民富民,准确把握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发展与保护协调统一,全面提升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分区施策,突出重点
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立足问题导向,分区施策,适地适树,分类经营,科学管理,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以水定林、量水而行,乔灌草结合,造林、抚育、修复并举,科学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三)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秉承统筹规划原则,坚持全市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工作。聚焦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统筹林业发展各要素,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善生态保护体系。统筹各协同部门,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各部门协同分工。
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经济节俭的绿化理念,确保国土绿化行动科学健康发展。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将林草植被恢复与水田湖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治沟与治坡相结合,治土与治水相结合,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四)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不断扩大开放,加强政企合作、企农合作,吸引社会投资,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五)坚持政策保障,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林业发展保障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加强资金、人员保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主体参与的长效发展机制,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健全林长制目标考核奖惩机制。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面贯彻《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加快建设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和活绿“五绿”协同推进机制,大力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五大森林行动”,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高质量推动全市国土绿化,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严格林业执法,加大打击盗伐滥伐、违规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注重古树名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控森林火灾发生;加强绿化工程养护,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发展新业态,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养生亳州增加生态赋能。
(二)具体目标
规划至“十四五”末期,主要林业发展指标如下。
1.林地保有量:至 2025 年末,全市林地面积不低于279万亩。
2.森林覆盖率:至 2025 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1.6%。
3.森林蓄积量:至 2025 年末,全市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150万立方米。
4.村庄绿化覆盖率:至 2025 年末,区域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
5.湿地保护率:至 2025 年末,全市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3%。
6.营造林指标:至2025年末,全市完成人工造林5.0万亩,森林抚育24.0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退化林修复10.0万亩。
7.森林创建:至 2025 年末,创建20个省级森林城镇,200个省级森林村庄。
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至2025年末,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低于 3.3‰。
9.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至2025年末,全市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5‰以下。
10.林业科技发展:至2025年末,林木良种使用率不低于85%,林业科技贡献率不低于62%。
11.林业产业产值:至 2025 年末,全市林业产业产值达100亿元。
表2-1 亳州市“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目标一览表
序号 |
指 标 |
“十四五” 目标值 |
属 性 |
1 |
林地面积(万亩) |
≥279 |
约束性 |
2 |
森林覆盖率(%) |
≥21.6 |
约束性 |
3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1150 |
约束性 |
4 |
湿地保护率(%) |
≥53 |
预期性 |
5 |
人工造林(万亩) |
5 |
预期性 |
6 |
封山育林(万亩) |
3 |
预期性 |
7 |
森林抚育(万亩) |
24 |
预期性 |
8 |
退化林修复(万亩) |
10 |
预期性 |
9 |
村庄绿化覆盖率(%) |
≥50 |
预期性 |
10 |
农田林网控制率(%) |
85 |
预期性 |
11 |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0.5 |
预期性 |
12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 |
<3.3 |
预期性 |
13 |
林木良种使用率(%) |
≥85 |
预期性 |
14 |
林业科技贡献率(%) |
≥62 |
预期性 |
15 |
省级森林城镇(个) |
20 |
指标目标值 为新增数据 |
16 |
省级森林村庄(个) |
200 |
|
17 |
林业产业产值(亿元) |
100 |
预期性 |
依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按照《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环办〔2004〕109号)、《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相关功能区区划标准,综合考虑亳州市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分布现状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建立在亳州市其它相关规划基础上,本规划将亳州市林业发展空间区划为“一核一轴四区多点”布局结构。
“一核”为安徽省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利辛县城西部,以西淝河中游河段为主体,西北起朱集闸、东南至吕台大桥,河流长27公里,涉及汝集镇、孙集镇、西潘楼镇、王市镇、马店孜镇、城关镇、胡集镇、程家集镇8个乡镇,规划总面积958.71公顷,其中湿地面积585.95公顷。2014年6月通过省级湿地公园(试点)评审,2015年12月获批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2020年12月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试点验收,属利辛生态文明建设“国字号”名片,也填补了亳州市国家级湿地公园的空白。公园内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但因周边人居密集,生态系统遭受人为干扰力度较大,规划期内要结合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持续加大对该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通过营造乔灌草复合森林生态,培育彩色树种,提升森林生态景观效果,旨在向人们展示森林与湿地生态文化,增强公众对森林、湿地资源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中的重要性认知,提高人民群众对森林与湿地资源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轴”为涡河生态带。涡河源于开封县西部,流经通许、太康、柘城、鹿邑、谯城、涡阳、蒙城至怀远涡口入淮,地跨豫皖两省,属淮河中游左岸支流,淮河第二大支流,淮北平原区主要河道。涡河在亳州境内长173公里,流域面积4039平方公里,是亳州人民的“母亲河”。涡河属雨源型河道,历经黄泛侵袭,上中游河床被冲刷淘深拓宽,下游受淮水顶托而受淤积,其水位、流量、含沙量均受流域内降雨量的直接影响,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改革开放后因上游工业与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增多,水质曾遭受一定污染,近年得益于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涡河水质得以明显改善。涡河两岸公益林较多,为净化区域水质、提高水源涵养、航运、水岸休闲、生态环境改善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期间结合涡河(亳州段)生态廊道建设,注重加强对涡河生态带两侧公益林地和林木的保护管理,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与滥采滥伐,同时应结合封山育林、公益林培育、退化林修复等工程,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林地质量与水质环境,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完善生态系统,加快城镇污染治理,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到2025年,涡河(亳州段)将新增绿化面积约10000亩,沿岸林木绿化率力争达到95%。最终建成常绿与落叶、乔木与灌木结合,品种丰富多样、色彩搭配优美、生态功能齐全的城乡森林生态廊道。
“四区”指市辖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共四个区县。四区县地形地貌差异化不明显,皆属皖北平原农业主产区。规划期内建立在认真贯彻《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基础上,以亳州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结合市域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通过科学布设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四旁四边四创”等林业生态工程,改善林种与树种结构,扩增全市林业生态空间,提高重点林区林分质量,提升各区县森林覆盖率,丰富和完善区域生态系统。
四区县水系发达,其中谯城区与涡阳县主要河流为涡河,利辛县境内主要有西淝河、阜蒙新河、茨淮新河、芡河,蒙城县主要河流为涡河、北淝河、阜蒙新河、芡河、茨淮新河。规划期内要以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为根本,结合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在各河流两岸科学开展扩绿增绿等营造林工程,强化水系保护与水质提升,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提升水土保持能力与水源涵养能力。另一方面,四区县永久基本农田分布较多,规划期内要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的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通过在农田周边各道路、河渠周边布设高标准农田林网,提升农田生态系统,不断提高耕地保护水平,致力于实现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的“三位一体”保护,维护区域粮食安全。
“多点”主要是针对区域内林业发展空间规模较小各琐碎斑块,针对其地理区位、水土环境、立地条件、生态系统类型等差异,采取见缝插绿方式,因地制宜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工程与布设绿化苗木基地;通过与义务植树相结合,在各城镇村休憩公园、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医院等地增加公园绿地和附属绿地,努力扩展区域绿量增长空间,力争全市林业发展点、线、面全覆盖。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
文件)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1
年1月)
——《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
——《安徽省“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皖绿〔2018〕
6号)
——《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
(皖办发〔2021〕37号
——《安徽省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规划》(2021
年3月)
——《安徽省林长制条例》(2021年7月)
——《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
——《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版)
——《亳州市城市生态网络规划(2017-2030年)》
——《亳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
——《亳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年)
——《亳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2018年1月)
——《亳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2019年12月)
——《亳州市林长制市级考核制度(试行)》
——《2020年亳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20〕
23号)
安徽省是全国首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推进林长制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实践探索。“十四五”期间全市以《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为基准,依托“五个一”服务平台,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健全“五绿”并进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各级林长责任,实行林长巡林制度,完善各级林长责任区制度,进一步提升市、县、乡(镇)、村各级林长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加大省级森林城镇与森林村庄创建,推进绿色家园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实施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形成区域联动、城乡融合、部门协同的生态建设体系,构建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大力实施公益林保育、用材林培育、经济林增效、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提升等工程,着力解决林长履职“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开展美国白蛾防控与森林防火,严密防御外来生物入侵;规范林木采伐程序,严厉打击各种无证采伐、盗采、超采等违法行为;健全国土绿化动员机制,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林下经济等高效特色产业,积极推广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做大做强森林康养产业。
“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进林拥城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创建工作,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全力推进林拥城、利辛县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涡阳义门薄壳山核桃产业基地等12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创新林长制改革,健全“五绿”协同推进体制机制,完善林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体系,在建、管、用上见实效。在此基础上总结梳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成果,加快构建林长制改革与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机制统筹推进,巩固亳州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成果。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地保护管理,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监测评价,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市域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强化林长领衔的组织机构建设,稳定提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相关指标;定期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推进公益林和林地“一张图”数据融合对接,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严格规范林木采伐与林地、草地占用审批管理程序,按照“十四五”采伐限额规范采伐,规范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核审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地与盗采滥伐林木行为,加强执法监管职责;适时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存量与增量相结合的监测评价制度;适度提升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巡护监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古树名木修复保护,统筹推进全市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严抓森林防火,加强对各重要林区物资储备、防火设备更新等工作督查,适时开展防火演练,做好护林员培训管理,编制春节、冬至、清明等关键节点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在水源不足林区设立消防蓄水池,完善市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队员扑火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在重要林区建设防火道路和建立生物防火林带,提升林带成林率,提高森林防火效能及林火阻隔功能。
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疫情监管、联防联控、灾害除治、绿色防治机制,建立“天空地”一体、点线面结合的森林疫情监测网络,实施美国白蛾围歼清剿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严密防御外来生物入侵。开展常年监测和定期普查,严格疫木管控,严防疫木流失。
注重辖区内各省级重要湿地与地方一般湿地的保护管理,加大对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安徽涡阳道源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与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等省级一般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强辖区内各湿地周边公益林管理,限制人为扰动,改善动物栖息地与植物原生地生境条件,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至“十四五”末期,全市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3%。
科学保护野生动植物,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格开展涉野生动物执法行动,对野生动物实行全面保护,强化野生动物繁殖地、栖息地保护,严禁乱捕乱猎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加强野生动物猎捕、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分类,严格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保护好绿水青山,在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基础上,坚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生态功能基线,加强区域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污染控制、废弃物循环、产品优质、生态协调的产业技术体系,推行绿色种植、生态养殖与绿色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助力全市呈现出一幅田园碧绿、河道清澈、溪水明净、村庄整洁、产业兴旺、农民乐业绿色生态景象。
“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增绿增效行动收官之年,全市立足于推深做实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以实施增绿增效与“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将人工造林、四旁四边零星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及森林抚育等各相关工程高质量落实到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全市“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提交一份满意答卷。“十四五”期间的后四年内,在继续认真开展相关营造林新的工程年度任务基础上,应注重加强对现有各森林的经营管护工作,提高林分质量与林木株数保存率,提升森林覆盖率。
完善城镇建成区绿化设计方案,通过树种更新,结合建设多种形式的纪念林、认养林和义务植树基地,形成城乡共建、互动发展的绿化发展格局,努力提升环城林带、城镇片林林分质量与景观效果,提高绿化水平和效能,打造和丰富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改善城镇人居生态环境,助力全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制定城镇绿化带动周边农村造林绿化策略,注重将林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林业工作重心要向“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村庄绿化率达标转移。建立在继续巩固“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成果基础上,通过与“乡村振兴战略”及“美丽乡村”建设、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与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相结合,提高各行政村与自然村绿化覆盖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实现乡村振兴村庄绿化目标。
作为皖北平原农业主产区,“十四五”期间应努力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新增和完善农田林网,扩充区域绿量空间。农田林网建设要注重混交搭配,丰富通道景观,改善沿线生态环境,提升森林廊道防护功能质量,同时也为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与打造亮丽景观奠定相应基础。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质林产品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稳产增产筑牢绿色生态屏障,致力于实现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经济繁荣、人民幸福的宜居宜业生态强市建设目标,助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安徽样板。
规划期内,各县(区)林业部门对照省市下达年度造林分解任务,分区部署,认真落实造林地块,造林树种应优先选择适生性强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地方特色小品种,按照相关造林技术规程科学开展整地、植苗和未成林抚育等工作,确保造林质量;引导、督促各相应造林主体对局部缺棵断带造林地块以及其它成活率不高各小班加以补植补造,并适时做好灌溉、管护等森林抚育工作,提高造林苗木株数保存率。
“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实施森林抚育24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10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0个,省级森林村庄200个。
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森林抚育、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工作。落实新造林保育、中幼林抚育、公益林培育、经济林园艺化管理、退化林修复、大径材培育等森林经营措施,提升更新造林比重,加强新造林抚育管护与中幼林抚育间伐力度,促进林木健康生长,提升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加大封山育林、森林抚育与退化林修复力度,进一步改善森林林相,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长量、森林覆盖率与林地产出率,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增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减少水土流失,降低区域地质灾害风险。
(一)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规划期内,按照“三权分置”、“三变”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林地承包政策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全市各农村集体林地林木的确权发证工作,加快放活林地经营权,建立健全林权交易体系,明确林地林木经营主体和收益主体,促进林权依法流转,支持林权抵押贷款,强化林业投融资服务,加快“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进程;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依法妥善处理林权争议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切实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逐步建立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林业要素市场,提升林业经营管理、林权抵押、信贷支持、证件管理等综合服务水平,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进而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等多重目标。
以《亳州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为依托,完善市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各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制订和完善林权流转程序,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发展绿色金融,开展公益林、商品林、特色林产品保险,探索保单质押贷款模式,着力解决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支持林权抵押贷款,搭建林业投融资平台,创新“政银担”模式,探索开展林地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推进林权收储担保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扶持林权抵押贴息贷款,持续推行以“五绿兴林·劝耕贷”等为代表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促使林权尽快“变现”为资金,缓解林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二)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
“十四五”期间致力于继续巩固完善蒙城县国有白杨林场、涡阳县国有林场、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推进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规范森林资源培育和经营行为;完善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责任,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效;通过将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适度提高公益林补助标准;健全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夯实森林管护队伍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完善奖惩机制,将国有林场职能由“因养人而养林”逐步扭转为“因养林而养人”,努力做好国有林场保护和发展等重点领域工作。
以国有林场为主体,积极申报中央林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与省市林业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实施迹地更新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营造林工程,重点在公益林培育、特色经济林与林下经济产业中取得进一步突破,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全面提高,示范、辐射并带动全市各林区林业经济与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一)培育新型发展主体
积极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重点扶持谯城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2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家省级示范社与4家省级家庭林场规模化发展,注重培育一批新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大户。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倾斜、技术支撑等措施,培育林业企业发展速度与规模,鼓励具备申报条件林业企业积极申报相应龙头企业,扩展林业龙头化企业数量与规模,推动全市林产业健康、高效、科学、稳定开展。
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林业主体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林业规模产业主体,支持林业经营主体推行多类型合作发展模式,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促进林业由单一营林向多目标复合经营转变,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立足区域生态优势和政策扶持优势,以谯城区国家级林下示范基地为引导,着力推进林下经济集约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林业发展重点应在盘活特色经济林、集约用材林、木本油料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产业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
实施林业产业品牌战略,鼓励林业企业申请注册商标,重点扶持和奖励省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名牌林产品。健全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体系,支持品牌营销推广。鼓励龙头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与申请地理产品标志,优先支持企业品牌创建和产品品牌创建,扶持企业注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和技术,培育林业产业新增长点。“十四五”期间充分利用利辛县薄壳核桃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做强区域特色品牌,力争申报薄壳核桃地理标志。
至“十四五”末期,全市初步形成结构和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集科学研究、产品生产加工和原料林基地建设为一体的林业产业体系,发展30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成50个有一定影响力的果品、木材加工及人造板业、苗木花卉基地,打造3—5个著名品牌,林业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00亿元。
(二)扶持林业富民产业
坚持创新驱动,按照“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原则,坚持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两手抓、两促进,引导和促进林业产业综合发展,引导林农利用丰富林下资源,增添林业发展活力,提高林地使用率和产出率;坚持将林业产业发展与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着力打造速生丰产林、特色经果林、苗木花卉、林产品深加工与森林旅游示范基地。重点培育高效用材林、中药材、薄壳山核桃与药油两用牡丹等特色经济林产业,优先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支持蒙城杜仲森林药材基地、谯城牡丹木本油料基地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力争至2025年全市创建林下特色经济示范基地20个,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为林产工业提供充足原材料。“十四五”期间重点在蒙城涡河两岸等地发展杨树速生丰产林10万亩,打造杨树种植小镇,鼓励以木材为原料的企业建立原料林基地。
扶持低产低效类各果园更新改造工作,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和高枝嫁接、疏果套袋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利辛黄金梨、涡阳桃、谯城桃、葡萄等经果林基地的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果林种植面积10万亩,产值达15亿元。
扶持木本油料和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加快薄壳核桃基地建设,在涡阳县、利辛县、蒙城县扩大薄壳核桃种植规模,扶持谯城三官核桃基地建设。规划至“十四五”末,全市薄壳山核桃基地达10万亩,建成薄壳核桃基地乡镇5个,油牡丹20万亩,苗木花卉基地30万亩。
以丽人木业、上元木业人造板企业为龙头,整合木材加工资源,培育木材加工龙头企业,积极招商引资,加大家具、办公用品等系列产品开发力度,做大做强板业等林产品加工产业。到2025年,全市人造板生产能力达到50万立方米。
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一带一路”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中国研学旅游最佳目的地、安徽四大旅游板块中皖北生态文化旅游区核心城市等生态招牌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林拥城、花海大世界及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等三个国家级旅游基地设施建设,扶持3家省级森林旅游人家,促进生态观光旅游业发展。结合区域特有生态区位与自然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国有林场森林景观和环境资源优势,努力打造一批风景林、森林养生基地、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生态文化体验基地,提供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运动养生等生态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森林康养,促进社会经济、生态全方面均衡发展,至2025年全市年接待游客达2000万人次,力争实现旅游收入12亿元。
注重人才培养与信息化能力建设,通过加强林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市县林业发展中心与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站点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基层林业科技推广骨干人才,提升全市林业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提高广大林业经营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注重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林农与职业森林经理人,定期开展相关营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领域方面培训学习,提升区域林业科技发展水平。
推行林业科技示范,辐射带动更多林业企业、林户推广应用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开展林业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林业科技下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林业科技推广人员和林户培训,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强化各林业工作组织尤其是乡镇基层工作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办公用品保障,完善相应新型电子设备配置。加大林区防火通道建设,完善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用品配置。
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调度和监测评价。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智慧监测和数字管理平台,提升全市林地年度“一张图”成果质量水平,提高区域森林资源分布矢量落界质量精度,夯实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监测能力。
“十四五”期间,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健全“五绿”并进目标责任体系,致力于构建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完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
全市以林拥城林长制改革省级示范先行区试点建设为重点,积极打造蒙城县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示范先行区、利辛县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示范先行区、涡阳县万亩薄壳山核桃示范园示范先行区三个市级示范先行区建设。至2025年,全市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林业总产值稳步提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护绿,切实保障林业生态安全
实施“健康森林”行动,建立健全市域森林资源保护长效保护机制,强化以各林长、副林长为领导的组织机构建设,设立林长公示牌,制定护绿目标责任制,引入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森林资源抽检与巡查工作,注重执法监管职责,强化全市各林地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加强林木的保护与经营管理,统筹推进区域森林与湿地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
1.森林资源保护
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对接国土“三调”成果,优化提升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依法协助做好“十四五”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制定林地保有量年度目标,制定并落实森林林木蓄积量年度增长目标;指导部分单位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完善林地占用审核审批程序,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林木采伐的禁伐、限伐、减伐工作,严格控制皆伐。对某些重大基础性建设工程或地方民生工程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规范林地征占用许可等相关手续,按照相应程序报批后实施;推进林区矛盾纠纷重大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整治林区矛盾冲突等涉林问题;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定期开展遥感卫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毁湿等违法行为。
聚焦“护绿”提高森林质量,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抓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严格检疫执法,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2.湿地资源保护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开展湿地侵占排查工作,做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性质不改变;全面加强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致力于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提高湿地周边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全市各国家级与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涡河、西淝河、北淝河、芡河、茨淮新河、阜蒙新河等为中心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内湿地生态系统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丰富、提高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3.古树名木保护
规划期内,应加强对境内100年以上各古树和各珍稀、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各类名木开展有效保护工作。建立在前期调查认定、分级鉴定、档案建立、标志挂牌等工作基础上,各相应林长与副林长、技术员、护林员、片警要加强联动,制定相应保护措施,科学制定日常养护方案,明确管护责任人。对遭受严重病虫害各濒危古树名木,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树洞防腐修补、枯枝清理、病虫害防治、树体支撑加固和新建围栏等抢救复壮工作。严禁砍伐、损害与随意迁移古树名木。
(二)聚焦增绿,加快城乡国土绿化进程
实施“碳汇森林”行动,持续实施“四旁四边四创”、村庄绿化等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增绿增效”成果,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营造林工程年度分解任务,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扩展绿地面积,扩充区域绿量,提高森林质量,增进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与人居环境质量。
1.人工造林
全市按照省市年度分解造林任务,分区部署、认真落实造林地块,优先选择适生性强的乡土树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开展整地、植苗和未成林抚育等工作。在城镇建成区与环村各主要道路、河流、沟渠两侧推广乔木树种混交或乔灌混交栽植模式,底层可因地制宜搭配花灌木,提升生态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提高森林抵御病虫害能力,增强各林长责任区森林景观效果。引导、督促造林主体补植补造,适时做好森林抚育管护工作,提高林木保存率。
认真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推行属地管理制度,依托乡镇街道与村居,开展城乡适龄公民义务植树预约登记、组织管理、统计发证等工作。开展全民“植绿护绿”、“绿化家园”等义务植树主题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种植幸福林、青年林、工会林、巾帼林、亲子林等,建设各类义务植树基地,落实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尽责形式。
2.封山育林
规划期内,要对区域内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地、迹地、造林失败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与竹林地,通过封禁或辅以人工辅助育林措施,保护并促进幼苗幼树、林木的自然生长发育,恢复形成森林或灌木林,提高森林质量。其中对立地条件较好的稀疏林地可进行樵采,人工促进更新;对于郁闭度较低的残次林及部分低质低效林地,及时开展林内病死木、衰弱木、枯倒木清理工作;定期对目的树种进行除萌、清滕、垦抚、修枝、病虫害防治等人工抚育措施,定向引导,增加林木生长量,提高现有林分质量。
结合亳州市林长制工作中“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各封山育林工程应设立工程建设公示牌,聘请专职护林员,签订护林协议,制定乡规民约和护林公约,实行管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奖惩措施,加强巡护。严禁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坏森林植被与水土活动,杜绝盗伐林木等破坏林分犯罪行为。
3.森林抚育
规划期内各级林长组织应注重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优先支持推广规模型森林抚育工程项目。森林抚育应对照国家与安徽省相关技术规程,因地制宜实施割灌除草、浇水、施肥、补植补造、修枝、透光伐、生长伐、卫生伐等森林抚育措施,将森林作业法和经营措施落实到具体小班,促进林木健康成长。各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与更新采伐。对各用材林内的成熟林、过熟林,应综合考量其林分、林相等因素,按照森林采伐相关作业规程规范操作,相应采用择伐、皆伐、渐伐等森林主伐方式。
4.退化林修复
规划期内,应对遭受自然灾害、树种不适、病虫害侵袭、森林经营不当及成熟、过熟林等各退化林地,因地制宜开展更替、择伐、抚育、林带渐进、综合等修复方式。对于退化商品林与退化防护林,应采取小面积块状皆伐更新、带状更新、林(冠)下造林、补植更新等方式进行修复,增加混交林面积比重,促进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对于低产用材林,可采取更替改造、抚育间伐、补植补造等措施,增加珍贵树种、优质高效用材树种,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低产经济林应进行品种与土壤改良,加强水肥管理,及时整枝修剪、疏花疏果以促进增产增收。
(三)严格管绿,推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
实施“平安森林”行动,施行森林与湿地资源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各级林长组织应紧密联系森防、森检部门,结合“五个一服务平台”责任机制,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强化区域内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控治理工作;定期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调查;注重对全市各湿地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健全林木采伐程序,严格控制商业性采伐,继续推进林木采伐“禁伐、限伐、减伐”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无证采伐、盗采、超采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与安徽涡阳道源国家湿地自然公园2处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规范地方一般性湿地的征占用管理,依据生态环境状况适时开展湿地重建与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1.森林防火
坚持突出“预防为主”,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措施。一是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预防、科学扑救及紧急避险等知识;二是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和火情通报,抓好森林火灾风险点排查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利用各种媒介实时发布异常热点信息,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三是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做好应急应对工作,加强防扑火能力建设。护林员常态化巡护,及时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四是加强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每年在重点时段派出督查工作组对森林防火组织领导、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扑救准备、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督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尽力降低森林火灾频次与灾害损失,确保“十四五”全期内全市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5‰之内。
2.有害生物防治
加强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预防,科学开展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方针,加强检疫执法,注重疫木源头管理,强化疫木采伐、除害、运输各环节监管,防止疫木流失;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监测普查体系,完善监测普查体系,持续开展常态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到早发现、早防治;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程序,建立健全检疫责任追溯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
各林长、副林长要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充分认识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防控的紧迫性以及防治的重要性,加强检疫监管,强化疫情监测,有效开展防控,适时开展飞防、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等综合措施,确保防治效果。至“十四五”末期各林长责任区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在3.3‰上限内。
3.林业执法保障
林业综合执法工作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林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林业法律法规、维护林业资源安全、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切实转变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一是加强林业执法机构与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增强执法过程中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二是要强化林业执法监管机制,优化森林资源管巡体系,推行各级林长定期巡林制度,对林长制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督查。对森林资源类、野生动植物保护类、森林防火类林业执法工作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工作,确保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规范性与合理性;三是强化林业执法资金保障,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林业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林业执法提供财力保障。
(四)科学用绿,促进林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
实施“金银森林”行动。各林长组织应聚焦用绿,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引导和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政策,支持薄壳山核桃、油药两用牡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与白芍、白术、桔梗、白芷、菊花、板蓝根、薄荷等中药材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和扶持新型林业联合体,发挥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林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林农增收;采取劳动务工、林地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增加林农收入,持续巩固区域脱贫攻坚丰硕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各林长责任区内森林经营单位对照相关森林经营规划与相应森林经营实施方案内各森林经营目标、主要经营指标与森林经营分类,明确森林经营方向和策略,落实不同森林经营类型的森林作业法和主要经营措施,针对区域内各用材林、经济林等商品林森林资源,在生态保护优先大前提下,贯彻“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理念,通过森林抚育与限额采伐等森林经营措施,提高商品林经济收益。
在注重增绿提质基础上,推动造林向营林转变、粗放管理向集约经营转变,结合区域生态绿景与林下产业经济,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森林旅游景点和森林旅游人家,支持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通过各湿地自然公园合理利用区等地开展湿地生态旅游与湿地科普宣教等活动,提升湿地合理利用空间,增加区域经济效益;统筹协调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营主体与社区、森林多功能与森林经营多目标之间各利益关系,确保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发挥。
(五)深化活绿,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保障机制
实施“活力森林”行动。各级林长要聚焦活绿,按照“三权分置”、“三变”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推进农村集体林地承包政策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放活林地经营权,完善确权发证与林权交易体系,支持林权抵押贷款,强化林业投融资服务,拓展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注重引导相应林业主体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各级林长应引导、协助包括林农、林业实体企业在内的各林业经营主体推行“农户+基地”、“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合作发展模式,支持林业产业适度规模经营。
强化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防火巡护和野外火源管控,履行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对接,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健全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加强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降低火灾发生率。
落实各级林长林业灾害防控责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和检疫管理,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强化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控工作,注重疫情监测,严格检疫执法,提高治理成效;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和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降低区域森林病虫害成灾风险,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注重提升区域地质灾害预防能力,加强对区域内各森林与湿地资源保护管理,通过在“一核”(安徽省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与“一轴”(涡河)周边及辖区内其它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实施营造林和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森林与湿地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增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中共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继续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国土绿化向农村宅旁、路旁、水旁、村旁“四旁”延伸,向道路河流两边、城镇村庄周边、单位周边、景区周边“四边”拓展。加强对城镇建设范围内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与其它绿地的绿化提升工作,提升绿量空间与质量,提高人均绿地面积。坚持人工造林与植树增绿相结合,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拓展公众义务植树尽责率,绿化美化国土空间。
大力开展村庄绿化,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四旁”隙地,推动围村林、护路护堤林、庭院林、水口林、游憩林和环村林带建设,房前屋后营建小果园、小花园、小竹园等村庄绿地,努力实现村庄绿化、庭院香化与环境美化的有机结合,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与获得感。
加强乡镇建成区与行政村中心村建设适度规模的绿化休闲场所,丰富公众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区域精神生活水平。通过在各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公园与相关城镇主出入口等地建立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国土绿化成果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
依托地处皖南的江南林权交易所,积极实施碳汇森林行动,适度提升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建立公益林租赁、赎买或委托等形式,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区域内重点林区森林经营,尝试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设立县级林业碳汇基金,积极探索参与碳汇市场交易,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方式,用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鼓励辖区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规范交易行为,以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政策优惠。
全市各自然保护地2020年度完成整合优化工作后保留4处。“十四五”近期内,为强化辖区各类型保护地的保护管理,推动各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衔接性与持续性,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安徽涡阳道源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共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与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计1处省级自然保护地内各保护管理机构要注重精准界定相应保护地矢量边界范围,科学区划保护地功能分区,推动各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强化保护地本底数据支撑,提升后期保护管理成效。
强化各部门协同合作,围绕打造“环境优美、自然和谐、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西淝河湿地自然生态,加大对各湿地自然公园管理服务区、科普宣教区、巡护道路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科学修复各保护物种的栖息地(原生地)生境环境,提升水体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加大对市域各自然保护地内各保护物种的保护力度,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丰富湿地与森林生态系统,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提升亳州市生物物种多样性。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各类型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应注重加强与各保护地管理机构在辖区内各保护地在保护监管工作方面的管理协调合作,严格规范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对确需穿越保护地的某些重大民生基础工程或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在项目施工前要严格规范项目立项申请与审批手续,科学完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生态影响评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等前置性材料,确保手续齐备、程序规范、论证材料科学合理。严厉打击一切非法破坏保护地生态系统与动物栖息地及植物原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全面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依照《安徽省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规划》中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规划内容,江淮运河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将于2023年前实现宜林还林、应绿尽绿,并同步开展全流域系统治理。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生态经济型建设模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生态效益主体地位,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然恢复为主基本方针,注重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致力于在“十四五”期末的2025年,全市能基本实现生态宜居、协调发展、绿色惠民总目标。
通过与“四旁四边四创”创建相结合,积极开展乡村绿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推进乡村四旁森林抚育与退化林修复工程,提升乡村生态资源质量;注重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严格开发管控制度。至2025年形成连续完整、功能完备、结构优化、质量优良、景观优美的生态廊道,市域内江淮运河沿线各乡镇、村将基本达到省级森林城镇与森林村庄标准,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各类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保护修复,流域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健康,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进一步凸显,全市及周边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健康,力争将江淮运河打造成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助力打造有影响力的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世界中医药之都”,为亳州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新局面夯实生态保障基础。
强化依法治理机制,加大依法依规治林力度,大力贯彻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通过林业执法机构与护林员联动,严肃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古树名木等破坏森林与湿地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营建绿色生态亳州保驾护航。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及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办法,及时修订完善《亳州市推行林长制“一林一警”工作方案》(亳林长办〔2018〕7号)、《关于建立和落实林长制“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亳林长办〔2019〕1号)、《关于建立和落实林长制“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的实施方案》(亳林长办〔2019〕2号)、《亳州市林长制市级考核制度(试行)》和《亳州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等相应地方涉林政策规定,健全政策保障基础。
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林业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严格落实《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亳州市林长巡林有关规定》、《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方案中相关任务分工职责,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各级林长履职能力,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林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完善林业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置,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林业工作队伍。
着力解决林业基础服务滞后问题,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稳定充实基层林业队伍。完善国有林场道路、供电、供水、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研科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提升林木良种繁育水平。
强化资金保障。将林长制改革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整合项目资源,积极争取林业保护发展相关资金支持,发挥各级资金合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创新投入模式,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积极推广实施绿色金融产品,依法依规实施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生态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与建设投融资机制,保障“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境内森林有害生物主要是美国白蛾,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治意识,将防治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备足备齐药剂、药械等防控物资,综合运用飞防、人工、生物、物理、化学、仿生制剂等防控手段,确保防治工作及时高效。
加强林长制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森林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现代化、智能化装备水平,普及无人机勘测、森林飞防、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等新技术应用,完成覆盖全市的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常态化精准开展林业“四送一服”,鼓励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推进林业科技线上服务和线下指导,用科技赋能提升现代林业发展动力。
加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完善林业机构编制,建立一支政治素养高、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的林业科技队伍。适时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对接,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学术互动,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与综合素养。
加强对各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报批实施方案与总体进度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施工、苗木来源、项目公示牌等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规范财务管理,对质量不合格工程坚决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返工,签订任务责任书,完善项目质量责任追溯制度,落实政府领导离任自然资源审计制度。通过定期对相应工程开展质量考核评估,建立目标奖惩机制,健全质量跟踪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结合《亳州市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科学制定林长制考核方案,将林长制考核纳入各级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制定考评办法,细化赋分标准,严格落实林长制考核制度,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全市各项林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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