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1906-0000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意见
成文日期: 2019-06-03 发布日期: 2019-06-07 10:34
发文字号: 亳政秘〔2019〕67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亳政秘〔2019〕67号)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258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1906-0000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意见
成文日期: 2019-06-03
发布日期: 2019-06-07
发文字号: 亳政秘〔2019〕67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亳政秘〔2019〕67号)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258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

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亳政秘〔201967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规范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把开发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四最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现就全面加强我市开发区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动开发区绿色节约集约发展

(一)加强污染监管。加强开发区企业固废转运处理管控,加强大气污染监督,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区内河道水体、大气环境等全覆盖的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对入驻开发区的企业,严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口,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相关政策,禁止淘汰落后类产业进入开发区,严控限制类产业进入开发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和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推动开发区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加强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坚决守住三线和政策法规底线。加强文物保护,依法做好开发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设计院、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高投资强度、产出效益门槛。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加大腾笼换鸟力度,依法处置闲置用地,建立退出机制,推进闲置土地收回及不良企业重组,加大存量土地再开发力度,最大限度盘活土地资源。推广标准地制度,将建设用地亩均投资、亩均税收、建设环保等控制性指标纳入新增工业用地招拍挂条件。市管开发区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200万元或20万元(每年),县区开发区分别不低于150万元或10万元(每年),并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要求。严格实行落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核查,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高起点规划建设标准厂房,满足小微企业进驻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局、市税务局、市公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集中供热。认真落实《亳州市燃煤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决淘汰小、散供热设施,科学编制集中供热规划,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已实现集中供热的省级开发区进一步完善热力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未实现集中供热的,2019年底前完成供热热源点项目主体工程,2020年全市开发区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

(五)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围绕三重一创,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推动创新型骨干企业由生产基地向研发基地、总部基地转变,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向开发区集聚。推动争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试点,实施品牌经济,壮大产业集群。主城区开发区应发挥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在创新机制形成、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力争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年度考评中进入A。争取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早日获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推动产业错位发展。发挥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特色优势,结合实际编制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定位主导产业,明确首位产业,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色专业园区,加快做大做强首位产业,实施重点突破,规划建设一批区中园”“园中园,坚持国家和省核定主导产业要求,形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格局。推进市域招商引资信息共享,鼓励开发区之间采取交换或补偿方式,将不符合本区主导产业要求招商信息项目引荐给另一方。主城区3家开发区严格落实主导产业定位,三县开发区立足县域实际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定位。需要变更《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等国家和省核定主导产业的,应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

(七)创新管理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能放皆放原则,依法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对需由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最大限度赋予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做到应放尽放。加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理顺与周边乡镇、街道的关系,依托地方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职能。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服务便民高效。推进多规合一、区域评价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建立健全全程代办制度,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便利化审批方式。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打造开发区审批时间最短、流程最优、服务最佳营商环境,逐步实行无审批管理。推进开发区市场化运营改革,大力推广管委会+公司模式,积极引进省内外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开发区运营商,以整体外包”“特许经营等方式,探索把建设、招商、运营、管理等事务委托给专业化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八)深入推进合作共建。加快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南北结对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要求,完善建设、管理、利益分享等机制,提升合作共建园区建设发展水平,共同推进建设一流开发区,争取在省南北合作共建园区考核中居于前列,为我市加快建设皖北四化先行区提供重要支撑。积极寻求省际合作,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中原城市群、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开发区合作,争取发达地区在我市合作建设飞地经济方面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九)深化内部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开发区推行企业化管理,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实行全员聘任(用)制、绩效工资制,竞聘上岗,推动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灵活体制。推动支持专业型、专家型人才、干部到开发区任职、挂职、交流。对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支持全面推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建立绩效和待遇适应的薪酬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开发区建设标准

(十)强化基础配套设施。推动开发区标准化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善设施配套。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与主城区一体化布局,实现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机衔接,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电力、热力、天然气等保障供应。强化节能节水,按规定开展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或评估,建设海绵型开发区。完善信息化设施,增强公共技术服务功能,打造企业服务、物流服务、生活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智慧政务管理、智慧产业运行、智慧设施管理和智慧公共服务四大智慧平台体系建设,争取到2021年全面建成智慧园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产城融合发展。科学规划开发区功能布局,结合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进城市设计,突出产业发展,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不断完善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服务功能,加快发展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业,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打造现代产城一体新区,创建产城融合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依法依规清理规范开发区

(十二)严禁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开发区设立相关规定,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对于未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各类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进行清理整顿,能取消的取消,暂不能取消的由县区所属省级开发区予以托管。严禁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示范区等名义,违法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改成果,新上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原则上入驻省级开发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规范开发区扩区、调区、移区程序。开发区需要扩大规划面积或者调整区位的,在符合规定条件前提下,由所在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考核评价导向

(十四)强化考核激励。推动各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中争先进位,对进入全省综合考核排名前30位的开发区,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亳政〔201759号)相关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并在土地、扩区升级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立完善市级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评估标准,综合评估发展成效,建立相应的考核奖励制度,加大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促进转型升级,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十五)落实主体责任。对在省综合考核评价中连续2年处于后10位的开发区,责令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报送整改方案,市政府将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县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对长期圈占土地、低效发展、环境保护出现重大问题的开发区,予以警告、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亳州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时间:2019-06-07 10:34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