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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341600683644795P/202503-00019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一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一中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2 发布日期: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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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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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一中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2
发布日期: 2025-03-12
亳州一中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2 09:17 信息来源:亳州市第一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一中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亳州一中教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长:耿成华

副组长:宋耘、王光华、仵保峰马加泰韩峰、吴俊伟

  员:刘钦健、郑长亮、李迎彬、江晨光、孙海涛、谷良光、徐艳秋

下设职称评审办公室,郑长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重师德、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五)继续教育条件、支教条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开展教育教学作。

(七)学历及资历条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教研科研条件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称评定有关文件规定。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度3年内不得申报。

四、评审程序

(一)书面申请。学校下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教师上交参评的书面申请。

(二)递交材料。参评教师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学历及资历条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教研科研条件等材料,其中教学设计须盖有上一学年度亳州一中教务处教学检查印章。

(三)资格审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基础材料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符合《安徽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规定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量化评分。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按照《亳州一中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进行自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上交佐证材料及《评分表》。

所有赋分项目佐证材料,均应为本任期内取得,任职时间以职称聘任证书为准。

(五)组织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分表》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一轮评审。

(六)结果公示。一轮评审结束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据实核查后进行第二次公示。

(七)上报审批。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表》最终得分结果,按照限报人数上报参评人员名单。总分相同者,由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确定上报人员名单。

五、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亳州一中教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亳州一中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评分表

 

申报岗位:           学科:      姓名:                总分:                   

          

考核

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及办法

分值

得分

项目说明

 

1.获国家级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

20

 

多项表彰最高级别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有两个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章的表彰,按同一级政府表彰对待;仅有一个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章的表彰按下一级政府表彰对待;民间机构、社会团体评选表彰的不予计分。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须提供带有自己姓名的证书原件,如证书上没有打印班主任姓名,须政教处出具证明或提供有效获奖文件

2.获省级表彰、省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省最美教师

15

 

3.获市级表彰、市药都名师、亳州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亳州市最美教师

8

 

4.亳州市学科带头人、亳州市骨干教师

7

 

5.亳州市教坛新星

6

 

6获县(区)表彰,县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

4

 

7获学校表彰(不含优秀班主任、社团优秀辅导教师)

3

 

任现职以来每工作一年(累计)

2

 

累计计分;任职时间以职称聘任证书为准。

任我校班主任每工作一年(累计)

2

 

累计计分;由政教处出具证明

物理、历史方向最高层次班级任课教师每工作一年(累计)

2

 

累计计分;班级由学校认定,任课教师由教务处提供证明;本项计分不包括高一年级,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计分。

中层干部(科室、年级副主任以上)、学科主任;科室、年级主任助理、备课组长;社团辅导教师、心理健康兼职辅导教师(连续任教一年以上)。

642

 

须有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按最高级别计分

考核

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及办法

分值

得分

项目说明

1.年度考核市优,校优一次(累计)

4、3

 

年度评优及班主任评优结果提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项分别累计计分;同一年度获市优和校优,按最高级别计分

2.校优班主任一次(累计

2

 

优质课大赛,教研、电教活动;汇演、汇展比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15

 

优质课大赛、教研、电教活动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含学会、协会、民间机构团体等)组织的活动,汇演汇展必须是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活动,且参加者仅限于艺术、体育老师;获国家级奖项的老师必须是经校、市、省层层选拔推荐参赛的老师。若获奖证书上出现多位获奖者,仅第一人计分;多项奖励仅其中一个最高级别计分;一师一优课按照相应等级折半计分(若一师一优课没有明确等级,如省级“优课”、市级“优课”等,均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对待)

国家级二、三等奖

1210

 

省级一、二等奖、三等奖

1086

 

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6、3、2

 

校级一、二等奖

2、1

 

科研课题

国家级主持、参与

155

 

课题须为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且已结题,并有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的结题报告。多项课题仅其中一个最高级别计分

省级主持、参与

103

 

市级主持、参与

5、1

 

校级主持

2

 

考核

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及办法

分值

得分

项目说明

学术论文

1.发表

核心期刊(封面印有核心期刊字样)

10

 

发表作品内容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发表刊物必须是合法刊物(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的正式刊物或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刊物),不含论文集。发表、获奖分别计分,仅其中一篇最高级别计分,第一作者计分

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及学术报刊

6

 

省教育主管部门内部刊物

3

 

2.获奖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二等奖、三等奖

8、7、6

 

市级一、二、三等奖

6、3、2

 

校级一、二等奖

2、1

 

教具、课件制作

国家级一、二等奖、三等奖

8、7、6

 

多项多个作品获奖,仅其中一个最高级别分。若获奖证书上出现多位获奖者,仅第一人计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

6、5、4

 

市级一、二、三等奖

4、3、2

 

校级一、二等奖

2、1

 

辅导学生竞赛

五大学科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5、10、6

 

五大学科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

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不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获奖学生、辅导教师均须有相应的证书或文件。多项多人获奖,仅计其中一个最高级别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0、8、6

 

省级一、二、三等奖

6、4、3

 

市级一、二等奖

3、2

 

校级一、二等奖

2、1

 

考核

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及办法

分值

得分

项目说明

 

 

 

突出贡献奖

高考总分全市第一名

班主任

直接晋升

 

考取多人次累计加分

班主任须由政教处出具证明,课教师须由教务处出具证明

同一考生当年既是高考总分全市第一名又考清华、北大,任课教师计10分

高考总分全市第一名学生是从其他班级调入的,高一、高二两年中,带一年的班主任10分,连续带两年的班主任15分,相关高考科目课教师每一年3分(班主任不再享受学科教师计分)

若考取北大、清华、科大少年班的学生是从其他班级调入的,高一、高二两年中,班主任每带一年4分,相关高考科目课教师每一年3

任课教师

10

 

所带班级学生考取清华、北大

班主任

15

 

任课教师

8

 

所带班级学生考取科大

少年班

班主任

12

 

任课教师

6

 

十一

公派支教

依据相关文件,符合条件者

直接晋升

 

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实证材料,校职评领导小组审定

该政策只能享受一次,若当年评审未通过,以后不再享受该政策

 

 

 

 

 

考核

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及办法

扣分

项目说明

十三

扣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一次扣4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予评聘。

 

依据相关文件确定

违犯工作纪律,查实一次扣4分(如酒后上课、旷会、旷课、利用办公室电脑娱乐、扰乱工作秩序等)。

 

事假年超过一个月或病假年超过三个月扣4分。

 

违规办班、有偿家教、未经学校允许外出代课,经查实当年不予评聘。

 

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或有其他违反师德、违纪违规行为的,扣10分;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