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1408-0000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三农 / 通知
成文日期: 2014-08-19 发布日期: 2014-08-26 11:12
发文字号: 亳政办秘〔2014〕126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政策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金融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979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1408-0000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三农 / 通知
成文日期: 2014-08-19
发布日期: 2014-08-26
发文字号: 亳政办秘〔2014〕126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政策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金融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5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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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亳州市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政策

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秘〔201412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亳州市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政策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819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政策

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提升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450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496、《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亳政〔2014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亳政办〔20144精神,深化我市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快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服务三农、惠及民生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措施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1.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农商行二次转型、支持药都农商行在三县设立支行、支持各涉农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积极争取设立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亳州银监分局、药都农商行、蒙城农商行、建安集团,各县、区政府

2.增强涉农信贷投放功能。积极争取国开行城镇化专项贷款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强化农业政策性金融,加快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拓宽涉农信贷资金来源。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协同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政府

3.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推进农业设备抵押贷款业务,积极争取纳入三权押贷款试点地区,改进服务方式。

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州币中支、州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争取纳入首批市政债发行试点市,支持药都农商行、蒙城农商行、建安集团和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药都农商行、蒙城农商行、建安集团,各县、区政府;协同配合单位:市经委、人行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开展信贷+保险业务。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涉农保险机构,各县、区政府;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6.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村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设立涉农信贷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开展金融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协同配合单位: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市经委、市农委、市商务局、亳州师专、市职业技术学院

7.健全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和完善县域金融资源投入与财政资金存放挂钩机制,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调动金融机构支农惠农的积极性。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1.促进融资规模适度增长。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拓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多种渠道筹措信贷资金,科学安排信贷投放规划,保持全市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主要责任单位: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优化信贷结构。优先满足十大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需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和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农委

3.推动金融创新。从推动信贷产品和融资方式创新、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和现代支付体系、改善外汇管理和服务、加快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进一步深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等七个方面,实施信贷产品创新。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州银监分局;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农委、市保险行业协会

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能力。

1.提高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确保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得到有效的补偿。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做大做强担保机构。最大限度地争取省财政专项担保资金规模,并做好相应资金配套。探索银、担、保多种合作方式,限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承保的小微企业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比例,降低保证金存放比例,并逐步取消保证金制度。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各融资担保机构

3.服务实体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政府融资担保公司从资本金总额中安排一部分,成立专门的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部门,制定三农信贷担保流程和担保费用优惠政策,落实三农信贷担保业务。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各融资担保机构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发生代偿损失时,同级财政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配合单位:市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州银监分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政策落实保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每一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分类细化操作步骤和序时目标,制定落实台账,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主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加强考核督查。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定期通报全市金融服务三农和支持实体经济的情况,做好督促检查和各地区改革情况的汇总 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4-08-26 11:12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