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006-0008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6-21 发布日期: 2020-06-30 16:06
发文字号: 亳政秘〔2020〕5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财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19290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006-0008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6-21
发布日期: 2020-06-30
发文字号: 亳政秘〔2020〕5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财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1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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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亳政秘〔202056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28//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17//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500//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为700//月。

调整标准从20207月起执行,所需资金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

 

亳州市人民政府

2020621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时间:2020-06-30 16:06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