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010-0005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10-02 09:10
发文字号: 亳政办秘〔2020〕7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区高排放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深度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237600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010-0005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10-02
发文字号: 亳政办秘〔2020〕7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区高排放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深度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2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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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

城区高排放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深度

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亳政办秘202074

 

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亳州市城区高排放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深度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30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城区高排放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尾气深度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修订)

 

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移动机械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防治,鼓励高排放柴油车深度改造治理,我市决定在城区范围内逐步实施高排放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工作补贴奖励政策。为加强和规范奖励补贴资金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自愿治理、属地负责、分级奖补的原则,稳步实施高排放国四柴油车及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按照注册地审核分级奖补。

凡注册地在谯城区的车辆由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深度治理审核;凡注册地在亳州高新区的车辆,由亳州高新区环保中心负责深度治理审核;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根据谯城区、亳州高新区受理车辆数量汇总核算;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核算资金总额据实拨付谯城区、亳州高新区。

二、工作标准

(一)实施区域范围。

以整治物流公司、货运公司、石油运输公司、商砼搅拌站、渣土车公司、大中型企业及商场超市登记注册的总质量4.5吨以上的柴油车污染为重点,先开展城市规划区整治,再逐步向市区周边8个乡镇延伸。

(二)深度治理范围。

城区范围内国四排放标准重中型柴油车和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深度治理标准。

1.总质量4.5吨以上的国四重中型柴油车,原车已具有SCR类装置(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的,为降低重中型柴油车的颗粒物,采用DOC(柴油氧化催化器)+DPF(柴油颗粒物捕集器)装置技术路线。

2.没有加装SCR类后处理装置的总质量4.5吨以上的国四重中型柴油车,需降低重中型柴油车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采用DOC(柴油氧化催化器)+DPF(柴油颗粒物捕集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装置技术路线。

3.深度治理改造后,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需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标准,烟度值达到0.5m1以内;柴油货车尾气排放需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限值b,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900*106,外排尾气光吸收系数不大于0.7m1。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深度治理后要通过远程在线监控系统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

三、奖补标准

(一)国四重中型柴油车辆及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以下时限内完成治理的,给予分级奖补。

1010日前(含当日)完成治理的,国三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给予12000/台奖补;国四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给予15000/台奖补。

对于国二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815日前(含当日)完成治理的,给予6000/台奖补;831日前(含当日)完成治理的,给予5000/台奖补;1010日前(括当日)完成治理的,给予4000/台奖补。

1010日之后完成治理的不予奖补,并依法依规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禁行或禁止使用措施。

(二)所有奖补资金将在该项工作结束后按照申领程序由谯城区、亳州高新区按程序发放。

四、申领程序

(一)核定。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核定车辆排放标准,审核深度治理企业资质。

(二)申报。需治理改装的车辆业主在定点改装点由深度治理设施DOC+DPF+SCR(以下简称深度治理设施)供应商技术人员确认受理,同时评估车辆是否满足改装条件,符合改装条件的现场填写《亳州市高排放老旧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深度治理设施确认单》,并签订《加装深度治理设施捕集系统售后协议书》,改装完成后车主到有资质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928日(含当日)之后,车主凭填报的《亳州市柴油货车深度治理资金补贴确认表》,与深度治理公司签订治理合同,并缴纳扣除政府奖励补贴后应承担的深度治理费用。

(三)审核。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深度治理单位所属车辆和车辆基本信息进行审核;谯城区、亳州高新区对深度治理车辆的设施安装情况、检测报告、售后协议等进行审核;市交通运输局对改装企业进行行业监管。

(四)支付。深度治理车辆信息及申报材料由谯城区、亳州高新区负责审定。928日之前,由谯城区、亳州高新区按程序向申报车主支付补贴款;928日(含当日)之后,由谯城区和亳州高新区按程序向深度治理公司支付补贴款。

车主需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1.《亳州市高排放老旧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深度治理设施确认单》(加盖厂家公章);

2.《加装深度治理设施捕集系统售后协议书》;

3.设备产品合格证;

4.深度治理费用转账单或发票复印件;

5.车辆改装照片。包括车辆车头照(车主和治理改造企业人员在车头处的照片)、安装产品的位置、产品的型号及编码、OBD显示屏在驾驶的位置以及车后照片;

6.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深度治理后的检测报告单;

8.资金补贴申报表;

9.车辆为个人所有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为单位所有的,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向深度治理公司支付政府奖励补贴款的不需提供);

10.车主银行账户及账号信息复印件(向深度治理公司支付政府奖励补贴款的不需提供);

11.委托办理的,除提供车主身份证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车主书面委托书。

五、资质要求

治理改造企业应为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项目产品名录》中列名企业,并提供符合GB176912005HJ4512008标准要求的产品型式核准证书和具有资质(CMA)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管理,筛选确定经市生态环境局确认的具有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改造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名单,原则上汽车维修企业需具备二级以上修理资质并安装视频监控。

六、工作要求

(一)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本区域、本行业深度治理设施加装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驻厂监督和加装车辆的唯一性确认等工作。要依法加强对深度治理设施产品供应商、深度治理设施加装企业的监督管理,防范恶性竞争导致产品质量下降、虚假加装等行为。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补偿资金,一经发现,将予以追回或停止拨付补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若国家或省出台其他补偿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治理改造企业应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改造,确保后期能够实时将产品运行工况信息和排放监测信息上传至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情况。具体深度治理改造地址将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布。

本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各县区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原《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区高排放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深度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058号)废止。

 

附件:1.亳州市高排放老旧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

深度治理设施确认单

2.亳州市柴油货车深度治理资金补贴申报表

3.亳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资金补贴申报表

4.亳州市深度治理车辆奖补资金发放台账表

5.亳州市深度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奖补资金发放

台账表

6.亳州市柴油货车深度治理资金补贴确认表


附件1

亳州市高排放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装深度治理设施确认单

 

加装地点:                                              

车辆单位(姓名)

 

车牌号

 

车辆识别码VIN

 

 加装设备

 

设备品牌

 

设备型号

 

产品序列号

 

车辆所有人

(委托人)签字

深度治理设施加装企业或产品供应商确认人签字

受理单位审核

 

 

 


附件2

深度治理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车辆型号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车主/经办人签字(公章)

 

    

燃油种类

 

车辆注册登记日期

 

使用性质

 

年审有效期

 

排放标准

 

车主信息

车主/单位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受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治理日期

 

联系地址

 

治理企业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奖补金额

人民币: 

车主付款金额

人民币:

亳州市柴油货车深度治理资金补贴申报表

 

附件3

亳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资金补贴申报表

 

深度治理机械信息

车辆类型

 

车辆(发动机)型号

 

燃油种类

 

车主/经办人签字(公章)

 

   

车辆出厂日期

 

排放标准

 

机械唯一性序列号

 

车主信息

车主/单位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联系电话

 

治理日期

 

联系地址

 

深度治理企业

 

受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车主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奖补金额

人民币: 

 

附件4

 

亳州市深度治理车辆奖补资金发放台账表

 

统计日期:

序号

加装企业名称

单位名称

(车辆所有人姓名)

企业法人证书

(个人身份证号)

车辆牌照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生产

日期

加装品牌

加装设备及型号

完成加装

日间

受理

日期

奖补资金(元)

车辆所有人(单位)

联系电话

 

 

 

 

 

 

 

 

 

 

 

 

 

 

 

 

 

 

 

 

 

 

 

 

 

 

 

 

 

 

 

 

 

 

 

 

 

 

 

 

 

 

 

 

 

 

 

 

 

 

 

 

附件5

 

亳州市深度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奖补资金发放台账表

 

统计日期:

序号

加装企业名称

单位名称

(车辆所有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身份证号)

车辆类型

车辆(发动机)型号

机械唯一性序列号

出厂日期

排放标准

加装品牌

加装设备型号

完成加装日间

受理日期

奖补资金(元)

车辆所有人(单位)

联系电话

 

 

 

 

 

 

 

 

 

 

 

 

 

 

 

 

 

 

 

 

 

 

 

 

 

 

 

 

 

 

 

 

 

 

 

 

 

 

 

 

 

 

 

 

 

 

 

 

 

 

 

 

 

 

 

 

 

 

 

 

 

附件6

编号:

亳州市柴油货车深度治理资金补贴确认表

深度治理车辆信息

车辆牌照

 

车辆型号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车主/经办人确认签字(公章)

 

燃油种类

 

车辆注册登记日期

 

使用性质

 

年审有效期

 

排放标准

 

治理内容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治理企业确认签字

经办人:

银行账户

 

车主信息

车主/单位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联系电话

 

治理日期

 

受理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联系地址

 

治理企业

 

深度治理合同金额

人民币:       (元)

政府拟奖励

补贴金额

人民币:           (元)

车主缴

纳金额

人民币:      (元)

注:本表仅作为深度治理企业深度治理后资金补贴确认,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10-02 09:10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