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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543234K/202411-0001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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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12 18:35 信息来源: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卞凯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是我局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我局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建章立制、数智赋能、创新工作,紧盯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致排查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纪衔接,综合施策。形成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监管日常化、推动靶向化、监督社会化、参与全民化、问题解决闭环化、部门协作机制长效化的社会共治工作局面。

(一)聚焦能力提升,灵活施策广泛开展“大培训”

1.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宣贯,我局特编制《学校主体责任顺口溜》,并发出《致亳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一封信》,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各级各类主体开展警示教育和提示提醒,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

2.发挥亳州市烹饪协会行业引领作用,发布《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夯实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4.联合市教育局采取“下沉送训”,各县区采取组织专题培训班及线上线下等形式,以校园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安徽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防鼠八项措施》等为重点,共培训监管人员523名,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1490名,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1870名,培训校长996名,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3452名,培训包保干部966名,发放培训材料4300余份,实现了对相关人员的全覆盖培训,确保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

(二)聚焦重点难点,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大排查”

1.建立动态风险防控个性化定制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学校食堂实施个性化风险管控清单动态分类管理食品安全工作(试行)的通知》,动态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规范、职责不明确;风险管控清单不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严格开展春季开学排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寒假的窗口时期,加大学校食堂,特别是各高等学校食堂的排查整治和政策支持力度;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加大资金投入,对功能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与就餐人数不匹配的学校食堂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并建立寒假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任务台账,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共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1803家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236家次、监督检查校外供餐单位9家次,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3712个,实现了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隐患的全覆盖排查。

(三)聚焦成效导向,威慑警训深入开展“大整治”

1.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督促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对照风险隐患清单,立行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实行闭环管理。对违规承包经营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并对承包经营企业定期进行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风险隐患问题整改3712条。

2.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案件办理,对屡教不改、故意逃避监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等不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集中发布了一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典型案例。截至目前,我市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7件、责令整改218家、约谈学校等单位29家、责令停产停业2家、罚没金额13.02万元、曝光典型案例2起,对相关人员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在全市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下沉”暗访、跨县(区)互查、跨市互查和省级抽查等方式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承包经营企业及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再次进行督查检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22家、校外供餐单位2家、大宗食材供应商1家,发现问题222个,已整改216个,约谈3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立案查处2起。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聚焦四方责任,融合贯通扎实开展“大落实”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1274家学校食堂及5家校外供餐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采取承包经营的学校按规定落实“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依托信息化,1274家学校食堂及5家校外供餐单位入网关联我市自主研发“食安包保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抓好“三类人”、管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确保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压紧压实属地包保责任。各级包保干部严格对照任务清单,通过小程序现场拍照上传实时定位照片、填写督导记录,完成督导任务。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问题,通过平台推送给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及时在平台上传整改情况,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复查是否整改到位,形成闭环整改。

3.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市教育局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承担起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4.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一是严把许可准入。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加大对新获证单位食堂随机抽查力度,并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二是严管承包经营行为。为加强行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236家次,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167家次。三是加强抽检监测。截至5月22日,共完成校园食品抽检607批次,覆盖学校413家。已完成对全市所有中小学食堂的抽样覆盖工作。将于下半年完成对全市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的抽样覆盖工作。

5.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我市结合当地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营养健康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TBZSPRA0002-2024)等文件,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内容。

(五)“扫码”快捷投诉,强化多维宣传,社会共治再加强

1.多维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加大宣传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在各类报纸版面、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39篇次,开展重点宣传活动84项,制作海报、图解、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7050个,宣传覆盖8.1万人次,宣传报道及产品浏览6.3万人次,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

2.数智赋能,提速快捷投诉率。依托“食安包保平台”,建立“你呼我应”信息化工作机制。利用亳州市“你呼我应”微信小程序,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线上意见收集处理平台,实现群众最广泛参与、最快捷投诉、最直接评价,最有效倒逼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而实现社会共治。

3.专项举报,提高社会监督率。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我市开通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举报邮箱6个,举报电话6个,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截至目前,我市收到相关举报信息1条,并已完成相关问题的处置和反馈工作。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条件发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成效导向和源头管控,深入践行“一改两为”,探索证前指导服务,从经营环境、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环节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日常监管

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和“食安守护”专项行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市、县、所三级联动,组织监管人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围绕登记备案、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索证索票、操作规范、餐具消毒等、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一查原料来源,进货查验是否认真落实,是否感官性状正常且处于保质期内。二查加工行为,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烧熟煮透、规范操作;三查清洗消毒,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是否清洁,洗涤剂、消毒剂残留是否符合要求;四查人员管理和环境卫生,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场所环境是否清洁卫生、符合要求。五查加工能力,现有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是否与实际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匹配。

三、营造共治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餐饮经营服务提供者依法规范经营,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电话:5198892

 

 

 

抄送:市人大人选工委,市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