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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MB0U771795/202411-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机构: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食品行政处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行政处罚(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219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27 发布日期: 2024-11-27
索引号: 12341600MB0U771795/202411-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机构: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食品行政处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行政处罚(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219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27
发布日期: 2024-11-27
【食品行政处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行政处罚(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219号)
发布时间:2024-11-27 16:19 信息来源: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219 

安徽润旗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润旗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91341600MADAR2T07A  

陈海锋 

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应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罚鉴于涉案产品不属于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在千元以下,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732.50元

2、罚款1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新城支行,账号:20000220911610300000067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