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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411-00049 组配分类: 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督导评估报告】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蒙城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26 发布日期: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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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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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督导评估报告】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蒙城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26
发布日期: 2024-11-26
【督导评估报告】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蒙城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17:39 信息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的要求,2024年11月5日—6日,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蒙城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

市督导评估组听取了蒙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询问了无证园、小区配套园与大班额情况、幼儿园占地面积及园舍建设达标情况、教师待遇保障和幼儿就餐等情况,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分3个小组抽查了公办、民办普惠园、民办非普惠园、小区配套园等各类幼儿园22所,核对了有关数据,随机访谈了幼儿园教师、幼儿家长,围绕《办法》规定的17项二级指标,对蒙城县普及普惠程度指标达标情况、发展规划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园舍合格情况、科学保教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市督导评估组对蒙城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3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结果如下。

(一)普及普惠水平指标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应达到85%(我省为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应达到50%。

市督导评估组对这三个指标进行了核查。2024年秋季,蒙城县共有幼儿园209所,在园幼儿29522 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58 %;普惠性幼儿园共196 所,在园幼儿26844人,覆盖率为90.93 %;公办性质园100所,在园幼儿1513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1.28%。

督导评估结果:蒙城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达到评估标准。

(二)发展规划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应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市督导评估组核查后认定:

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了《蒙城县“十四五”幼儿园布局规划》,初步形成《蒙城县教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实施了一、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全县共有14个乡镇,有乡镇公办中心园14个。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公办中心园的完成率100%。学前教育三级网络基本完善、布局合理。

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小区配套园治理任务数为42所,实际完成治理数为42所,治理完成率为100%;全面落实《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小区配套幼儿园运转良好。

督导评估结果:蒙城县幼儿园发展规划、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等情况均达到评估标准。

(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要确保党的领导坚强有力,财政投入到位,收费合理,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市督导评估组核查后认定:

党的领导坚强有力。蒙城县209所幼儿园,党员数114个,应建立党组织幼儿园数27个,实际建立党组织幼儿园数27个(包括11个民办幼儿园),针对无党员的民办幼儿园选派党建指导员62人,党的组织100%覆盖幼儿园,党的工作100%覆盖幼儿园。

财政投入到位。2024年按照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助。

收费合理。全县幼儿园按相关规定收费并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不合理收费问题。

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蒙城县及时调整了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联席会议制度、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组及学校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工作方案。每年针对各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积极推进“三防”建设,并于公安局联网,全方位检查。两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监管制度比较完善。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按照要求对民办园进行年检并公示年检结果。完成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

督导评估结果:蒙城县学前教育党的领导、财政投入、收费、安全风险防控达到评估标准、监管制度情况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要做到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教师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应配足配齐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基本需要。全日制幼儿园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不少于1:7,全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少于1:9,其中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不少于1:15。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市督导评估组核查后认定:

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公办园教职工全部购买五险一金,民办幼儿园落实“五险一金”。公办园达到了同工同酬。无公办园教师待遇问题被查实的投诉。

教师能够配足配齐。蒙城县在园幼儿29522人,专任教师2251人,师生比为1:13.1;教职工4559人,教职工和幼儿比例1:6.48。公办幼儿教师编制共309个,在编教师占比为141.1%。编制已全部招满,不存在“有编不补”情况。

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园长数209名,园长培训上岗数209名;持证专任教师数2551人,持证比例100%;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制定了全面的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及计划;出台了《蒙城县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开展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两年内没有发生严重师德师风事件。

督导评估结果:蒙城县幼儿园教师配备和教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达到评估标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五)园舍合格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要确保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的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市督导评估组核查认定:

办园条件基本合格。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共72所,各园园舍三项指标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通过有计划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

班额基本达标。蒙城县幼儿园共有1107个班级,其中1094个班级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要求,13个班级班额不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要求,符合规定班数占比为98.83%。

督导评估结果:蒙城县班额情况、办园条件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六)科学保教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幼儿园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市督导评估组核查后认定:

落实科学保教要求。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每年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有序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确保科学保教落地见效。各幼儿园能够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多种活动区角。进行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

督导评估结果:蒙城县科学保教情况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二、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印发《蒙城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结合《蒙城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发展规划》、《蒙城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和《蒙城县"十四五"幼儿园布局规划》等文件的出台和落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布局、教师队伍建设、小学化倾向等问题。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局分管领导一业务股室一学校、局包片领导一包点负责人﹣学校、督学主任一责任督学一学校三线包保机制。县教育局各业务股室牵头制定目标任务清单,序时进度明确、工作措施合理、任务具体到人。着力发挥学区、联盟校、县直幼儿园主体职责,系统性开展排查活动,建立了县直幼儿园+学区(联盟校)城乡幼儿园结对共建工作机制。

三是对标整改提升。各幼儿园以"一园一案"为抓手,对照排查清单,在办园理念、园舍园貌、环境创设、区角设置、科学保教、活动开展、教学教研、教师培训、资料建设不断改进。县教育局抽调部分责任督学、教研员、学前教育优秀园长,成立蒙城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业务专班,深入各幼儿园开展实地督导,促进整改提升。

三、督导意见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持续高度重视。蒙城县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总体部署,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在“双集中”背景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人口变化情况,强化政府主导,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建设,做好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经费保障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支持保障力度。

二是切实压实责任,抓实问题整改。蒙城县党委政府要针对此次督导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专题研究、专班推进、专项督办,切实做好问题的整改。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指标体系,拿出切实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达到所有指标和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三是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要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杜绝“小学化”倾向,要以幼儿游戏活动为主要活动,在游戏活动中培养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要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增加幼儿游戏活动区域和活动材料,引导幼儿自主活动,提升幼儿活动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加大教师交流和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拓宽培训覆盖面,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决定,蒙城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通过市级初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