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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543234K/202503-00037 组配分类: 食品抽检信息
发布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3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5 发布日期: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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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食品抽检信息
发布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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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3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5
发布日期: 2025-03-05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5-03-05 18:02 信息来源: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等类别食品15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蒙城县大曹生鲜超市销售的五香味瓜子,糖精钠(以糖精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涡阳县银杰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亳州市谯城区轩泽干货店销售的红壳鸡蛋,氟苯尼考、多西环素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利辛县阚疃镇口口香炒货店销售的沃柑,丙溴磷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亳州市醇粮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窖藏压池酒,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百年贡酒酒业有限公司,酒精度指标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指标。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