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501-00068 | 组配分类: | 生态建设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亳环〔2025〕4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
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501-00068 |
组配分类: | 生态建设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亳环〔2025〕4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
关于印发《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亳环〔202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稳步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科技局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亳州市公安局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亳州市水利局 亳州市商务局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
亳州市应急局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
亳州市统计局 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亳州市供销社 亳州市税务局
亳州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和《关于深入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6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为重点,建立“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生态保护治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亳州。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城市建设管理充分衔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动部门间、区县间、部门与区县间协同联动,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实现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目标为导向,针对收运体系不健全、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处理处置项目落地难、信息化管理手段不足、全过程监管不到位、市场培育不足等问题和难点,逐一靶向施策、精准补短。
长效监管,创新驱动。按照“控源头、堵落地、严打击、建机制”要求,推动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创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智慧监管,融合数字化、物联网等科学技术,实现源头高效分类、过程高效分拣、终端高效处置,打造亳州“无废城市”建设特色亮点。
权责明确,社会共治。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厘清部门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绿色生活理念。加强政策引导,按照党政主导推动、部门协同推进、企业自我约束、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监督的建设模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干部群众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成果同享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期限和范围
实施方案编制的基准年为2023年,建设时限为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实施范围为亳州市全域,包括: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
二、建设基础
(一)固体废物管理现状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矸石、粉煤灰、药渣及其他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亳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33.2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524.26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4.3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7.53%,主要利用方式为建材利用;处置量为2.42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16万吨),处置率为0.45%,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累计贮存量为10.88万吨。源头减量取得阶段成效。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亳州市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规定,出台了《亳州市“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等文件。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履行好属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化监管。亳州市依托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实行全面、动态的信息化管理,实时了解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加强宣传普及。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及乡镇环保工作站约1200余人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面向相关企业和管理机构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认识。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社会源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亳州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6.07万吨,利用量为1.42万吨,利用率为23.39%,主要利用方式为再生利用;处置量为4.7万吨,处置率为77.43%,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贮存量为0.35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0.29万吨,处置量0.29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主要的处置方式为焚烧。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2023年,亳州市共有12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达到18.39万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为1.49万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1份,核准处置能力0.54万吨/年,实际处置量0.29万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亳州市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规定,出台了《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亳州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亳州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机制,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的评估方式、评估要求、评估工作安排、评估结果应用等工作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亳州市基本落实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市级督察、县级自查的考核方式,基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考核机制、突出考核重点。2023年,全市共办理排污许可证核发380家,其中首次申请64家,重新申请19家,延续122家,变更164家,审批部门变更11家。对新发证企业,按照要求已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一并纳入排污许可事项。将1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3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求其每年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防范环境污染。督促企业落实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经营许可、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制度。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2023年,亳州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7.62万吨(含厨余垃圾4.46万吨),其中,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57.11万吨(含厨余垃圾4.46万吨),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0.51万吨。亳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117.6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57.11万吨(含厨余垃圾4.4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60.5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2023年,亳州市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4座,总处理能力3800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100%,填埋处理能力占比0%(亳州市2021年已实现“零填埋”)。厨余垃圾资源利用处理设施2座,合计总处理能力240吨/日。完善政策体系,提供法制保障。修订了《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范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管理,促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为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高法制保障。制定了《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作业规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完善分类体系,强化链条管理。2023年,亳州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9%,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3.4%。亳州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4.37万吨,资源化利用量为3.96万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25.78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5.78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2023年,亳州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0座,年污泥产生量为9.32万吨,处置量为9.32万吨,处置率100%。污泥处理设施情况。2023年,亳州市共有7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亳州市污泥处置能力为73.23万吨/年。
4.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建成区(不含三县)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8.91万吨,资源化利用量22.3万吨,主要利用路基回填、项目调剂利用、坑塘耕地复耕复垦、建设项目标高平整等多种方式,将各类建设项目产生的大量工程渣土进行再次利用处置,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送至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进行资源化处理。工程渣土产生量为20.2万吨,资源化利用量20.2万吨,填埋量0万吨;拆除垃圾产生量为2.1万吨,资源化利用量2.1万吨,填埋量0万吨。2023年,亳州市共5有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活动,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为330万吨/年。
5.农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亳州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733.78万吨,可收集量620.89万吨,利用量592.92万吨,利用率为95.50%。共有395家单位(秸秆产业化年利用500吨以上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从事农作物秸秆利用活动,农作物秸秆利用能力为593万吨/年。畜禽粪污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亳州市畜禽粪污产生量为920万吨,资源化利用量86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3.49%。2023年,亳州市共有1594家畜禽养殖场从事畜禽粪污处理活动,畜禽粪污处理能力为1260万吨/年。废弃农用薄膜及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2023年全市回收农膜6929.69吨,占农膜总使用量的84.92%,其中地膜回收2799.45吨,主要处置方式是焚烧;棚膜回收4130.24吨,主要是可再生利用。2023年,亳州市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为475.32吨,处置量为475.32吨。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加强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物监管。开展农田残留地膜监测试点工作,建设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为地膜回收、新型地膜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对辖区内农药、农膜等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促进地膜使用规范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有待健全。部分中小企业未申报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智慧化监管水平有待提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尚不健全,难以利用的工业边角料非法倾倒填埋现象时有发生。固体废物管理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合力;跨区和周边城市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设施共建共享、联动处置模式有待探索,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全过程监管模式有待完善。资源化利用途径相对单一。如煤矸石主要用于建筑用砂,生产高端产品少且消纳历史堆存的任务艰巨。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有待提升。工业污泥综合利用水平偏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缺乏。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水平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普遍面临企业规模偏小的问题,缺乏具有强大引领力和规模效应的龙头企业及专业化园区来推动行业发展。对于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导致资源化转化进程缓慢。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和能力不足。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处置贵。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尚不健全,存在小微产生源企业、机动车维修保养企业和科研院校、检测监测机构实验室废物及医疗废物收运不及时等问题。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不够精细。尚未形成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全面评估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的管理体系。缺乏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专业技术不强,监管能力薄弱。危险废物管理需要较高的监管能力,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较少且专业技术知识不足,鉴别过程长,取证成本高。危险废物管理仍依托传统的数据申报、审核信息系统,缺乏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动态化、可追溯的信息收集和监管。医疗机构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率低。医疗机构人员轮班制,填报固废系统的人员不固定,导致难以做到每天入库,电子联单填报不及时。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加强。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难,缺乏相应技术标准和判定方法。管理支撑能力仍有不足,智能化监管有待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3.生活垃圾。绿色生活消费方式有待培育。在生活垃圾分类、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减少使用以及快递包装回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尚显不足,商户和公众的环保意识相对薄弱,对消费习惯的依赖难以轻易改变。公众对于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实际参与分类投放的积极性不高,且投放的准确性也有待提升。分类收集转运体系有待健全。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覆盖面不够高。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企业市场培育不足,回收市场“利大抢收、利小不收”现象明显,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难以落地。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尚不完善。小型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不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大,现有飞灰填埋场填埋能力趋于饱和。污泥利用处置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企业污泥处置不及时,容易引发异味及扬散等环境问题。污泥处置不当易引发信访投诉。在用腐殖土改良土壤的过程中,存在用地紧缺易超合同范围倾倒腐殖土从而带来环境问题引发群众信访的现象。
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保障不够。现有政策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激励不足。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资成本高、利润薄、收益慢,缺少政策扶持。相关利用处置项目选址难、落地难。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管理涉及城管、城建等多个部门,相关工作缺少统筹规划协调。建筑弃土未充分对接城市需土工程,供需信息不平衡,导致大量弃土面临消纳压力的同时需土工程成本增高。弃土消纳模式单一且余量不足。全市在用的弃土消纳场消纳能力有限,主要通过利用方式为回填、山体修复、绿化、塌陷治理等方式进行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5.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活力有待激发。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链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尚未建立,综合利用产物缺乏市场竞争力、市场需求量低。秸秆收储运成本高、难度大。秸秆的收集、储存和运输体系尚需完善,其特性如数量庞大、分布零散、体积庞大且密度低、收获时间集中,使得这些环节面临高难度和高成本挑战,价格波动也较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有待完善。废旧农膜的具体数量模糊不清,其最终流向也不明确,全链条监管体系存在不足。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网络尚不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网络尚未实现全面覆盖,导致这些废弃物难以及时、有效地被回收和处理。畜禽粪污规范化管理有待完善。畜禽粪污的处理与利用方面,当前存在规范化水平偏低的问题,同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管理与监测体系尚不健全,导致监管效率受限。在农业实践中,种植与养殖的结合不够紧密,影响了资源的有效循环利用。
三、建设目标和指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全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全面绿色转型。到2025年,初步建成多部门联动固废管理体系,监管体系盲区基本消除,“无废城市”建设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无废城市”和“绿色低碳”理念在社会广泛宣传。创建一批“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校园”“无废工厂”“无废酒店”“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示范。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固体废物源头有效减量,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无废城市”建设样本。
(二)建设指标
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共设置指标38个,其中,必选指标24个(标注★),我省特色指标1个(标注☆),可选指标13个。无废建设指标涵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四个方面。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治理体系,推进源头减量、拓宽利用渠道、规范贮存处置,加快补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短板,打造战新产业固废循环利用新模式。
(1)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减废增效。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设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准入中的作用,防止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退出。加强循环经济企业(项目)入园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将单位产值固体废物产生量等指标纳入园区评价考核体系。推动煤电煤化工、装备制造、现代中药、白酒、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减废增效,鼓励煤电煤化工企业探索“无废”发展模式,推动装备制造业朝“高端装备制造-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方向转型,促进现代中药、白酒、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建设期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不超过1.50吨/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工业生产全过程。以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医药制造业、金属制造业等行业为重点,构建一批循环经济典型产业链。建设期末,力争创建1家绿色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强化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每年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标志认证工作,建设培育一批“绿色企业”,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推进制造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设计,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依法依规推进一批重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淘汰,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加大绿色制造支持力度。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将绿色制造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对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列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毫州市分行)
(5)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企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聚焦龙头企业,突出源头减量,强化过程控制,增强协同效应,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差异化奖惩机制,鼓励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模式试点。探索碳排放评价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衔接,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提出并实施减碳措施,核算减排量。建设期末,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6)推动固废领域碳减排。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高效利用,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路径。开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碳排放核算和碳减排潜力分析,推动污泥资源化、陈腐垃圾资源化等技术应用示范,以优化设施布点、合理配置设施规模、选取最佳可行工艺技术为导向,探索固体废物处置行业全流程减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源头分类及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8)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进一步摸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现状,评估综合利用能力,强化流向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培育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积极培育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市政污泥等大宗固体废物为重点,推进培育典型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业链,通过生产绿色建材、高效提取有价组分等途径提高综合利用效率,打造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10)补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缺口。鼓励燃煤发电厂、水泥、建材、钢铁、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处置,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规范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水工艺设施运行,保证污泥减容减量效果,保障污泥干化、焚烧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外运至外地的污泥处理处置渠道畅通,合理分配污泥干化焚烧和外运处置量。鼓励污泥能源化利用,推进污泥与垃圾混合掺烧,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自主可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1)推动历史遗留废物利用处置。全面开展工业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建档造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成分复杂、堆存量大且周边敏感点多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进一步识别废物属性,选取低碳高效的工艺技术安全利用处置,加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防范化解潜在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建设,全面防控环境风险
坚持疏堵结合、先行先试、分步实施、联防联治原则,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12)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动态更新并发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依法审批涉危险废物新建项目环评,认真审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以及利用处置难的项目严格环境准入。持续推进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鼓励企业自行配套建设利用设施。引导企业选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通过源头替代、工艺改进和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管理,降低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到2027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降至0.012吨/万元。运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全过程信息化智慧化监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解决瞒报漏报、底数不清问题,强化危险废物申报数据分析应用。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分级评估工作,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登记管理。对主要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主要类别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将产生单位逐步纳入全市危险废物监管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14)完善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护人员以及工勤人员的培训,推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15)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全面开展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分区域建设收集贮存转运“绿岛”,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打通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持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扩大收集网点规模,提高规范渠道收集率。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全面落实19张床位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暂存模式,构建全方位收运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到2027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
(16)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基地建设,实现市内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能力总体匹配,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环保高新技术研发基地、环境教育与培训基地。充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染土壤,拓宽豁免类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渠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平急两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17)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鼓励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综合利用处置设施,降低长距离跨区域运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管理水平,逐步推行视频监控管理。加强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8)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为重点,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推动部门间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源头管控制度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依法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原则,推动生活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再生资源、市政污泥、塑料、快递包装等精细化管理水平,在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打造生活源固废管理新模式。
(19)广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落实“光盘行动”。在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提倡重提菜篮子、布袋子。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创建“无废商场”“无废展馆”“无废街道”等生活领域“无废细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20)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促进塑料包装物源头减量,有序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替代产品应用,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整治塑料污染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污染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21)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动邮政业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产品、免胶包装箱、可降解基材胶带和填充物,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执行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联合电商外卖平台、快递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行动,持续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箱设置,指导寄递企业在营业网点设置符合标准的回收箱。鼓励寄递企业使用可循环包装,建设使用循环包装信息系统,完善运行模式,提升循环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22)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编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导则》《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目录》。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模式,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改善投放环境。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和督促引导,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推进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修订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依据,积极推进对非居民户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按量计费”,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3)优化升级收运系统建设。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大件垃圾投放拆解及转运站布局和功能配置,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造高标准垃圾压缩中转站,优化垃圾中转站环境,提高生活垃圾进站压缩转运率。(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4)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完善县级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收运处置体系。到2027年底,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25)保障市政污泥100%无害化处理。逐步探索落实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市政污泥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机制,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艺改造,推进市政污泥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动污泥掺烧发电、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6)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厨余垃圾生化处理项目建设,促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规范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逐步建立农贸市场、家庭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健全餐厨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登记制度,有效监管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产品的流向。(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27)加快优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探索利用富余焚烧能力处理陈腐垃圾新路径。积极应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进飞灰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持续提高亳州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8)探索“互联网+”管理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提高生活领域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量,建立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处理制度,提高大件垃圾回收率。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发应用线上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接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积极引入“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企业,重点围绕废旧手机、外卖餐盒、快递包装物、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等热点难点固体废物,探索回收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按照“两制度一体系”要求,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制度、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利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培育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业,探索建立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循环发展模式。
(29)强化企业源头减量主体责任。坚持“谁产生、谁处置”原则,压实企业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减量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督促指导企业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规范和节约使用建筑材料。以绿色施工为载体,促进施工过程节能减排,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动绿色施工技术体系建设,通过土方就地平衡等措施减少工程渣土、废弃泥浆等产生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30)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在建筑设计、审查、施工等环节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造。以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切实提升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成效。结合老城区升级改造、优化城区功能格局等专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探索既有街绿色化改造试点。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四新”技术,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以节能门窗、保温材料等新型建材为重点,加大绿色建材研发力度,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等亳州市工程建设类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到2027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保持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1)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推动生产和施工智能化升级,提高装配式建筑综合效益。推进装配式建筑在市政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加大科技创新,研发一体化装修、BIM技术等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实施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工程,发展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构件生产、运输和装配的全产业链。加强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产业协同合作,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研发能力、较大规模和综合优势强的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龙头企业。到2027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8%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2)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工程渣土、混凝土块、砖瓦碎块和其它建筑垃圾分类方法,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利用。多渠道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推动在土方平衡、环境治理、河湖固坝等领域大量利用经过处理后的建筑垃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运营,支持建设骨料、砌块砖(透水砖)、装配式墙体等高值化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3)推进再生建材产品应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材料,研究制定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应用技术指南或资源化利用产品认定办法,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促进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鼓励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示范性应用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4)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与分类排放工作指引,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杜绝分类模糊不清,实现精准有效管理,为建筑垃圾利用与处置形成源头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5)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全过程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利用、消纳的常态化管理。落实建筑垃圾申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运,打击随意堆置倾倒等行为。加大渣土车监管力度,查处不按规定行驶、私拉乱倒等违规行为。建立工程渣土供需对接平台,提高工程渣土区域调配效率。按照“就地处理、就近回用”原则,推动有关县区分别选址布局一处装修及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合理制定弃土消纳场所建设计划,明确消纳场所数量、位置、范围、规模、环境污染防治要求等,到2027年,完成全市范围内建筑弃土消纳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以科学施肥用药行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全面推动农业生态化循环化发展,推动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向市场化、商品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36)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养殖场环保配套设施建设与运维,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改造,鼓励畜禽养殖数字化管理,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7)实施科学施肥用药行动。加强病虫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病虫害情报,指导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大力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技术,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专用肥和生物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和喷滴灌等控量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38)构建规模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各县区根据当地种植结构、秸秆产生规模数量、秸秆利用主体需求,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建立“划片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等“五料化”利用,坚持农用优先,鼓励秸秆还田。推动区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利用,实现就近就地多途径利用。到2027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7.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9)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加强农膜底数清查,完善农用薄膜残留监测制度。建立全市农膜回收信息调度制度,摸清农膜使用及回收情况,做到应收尽收。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7年,全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88%。(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0)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原则,进一步压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主体责任。农业重点区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更加完善的回收体系,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做好回收处理全过程溯源管理。优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设置,实现回收点全域覆盖。持续提升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1)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引导农民开展秸秆直接粉碎还田、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等措施,开展离田秸秆资源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指导各县区完善秸秆资源台账信息,进一步摸清不同作物秸秆产生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42)保障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置。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纳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背景下的利用处置协调机制,保障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100%无害化处置。探索拓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渠道,做好回收和处理的衔接,确保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安全处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43)健全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无害化处理机制。推进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构建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的全链条无害化处理网络,规范流程和标准,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形成“闭环”。支持畜禽养殖、屠宰等企业规范建设环保型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扑杀补助政策。进一步优化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无害化处理,形成集中式处置和分散式处置相结合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和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坚持“长效监管,创新驱动”原则,深入推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创新,全面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系统保障能力,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44)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完善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环境管理培训。(责任单位:“无废城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45)依托当前已开展的重点品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鼓励项目建设企业或主管部门,选择其中管理处置较为先进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构建标准体系,综合提升区域创新水平。将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纳入生态文明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深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积极引领和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或规范制定,强化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建立市“无废城市”技术支撑服务专家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4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工具,拓宽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占比信息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引导金融机构资金向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倾斜。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47)建成全市统一的涵盖大气、水、土壤、辐射、固废、噪声、生态、污染源的八大类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强化生态全域动态感知。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涵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数据共享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库,逐步整合交运、水利、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环境监测数据,构建规范共享的大数据分析调度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和移动平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培育无废文化,打造“无废城市”多元共治格局
坚持“权责明确,社会共治”原则,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促进“无废”文化主流化发展,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彰显“无废”文化魅力。
(48)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征集宣传口号、标识(Logo)、吉祥物等。依托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纪念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分众传媒平台,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组织“无废城市”主题论坛、讲座等系列推介活动,展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打造一批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无废城市”教育基地,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知水平。通过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打造一批固废利用处置设施示范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
(49)编制无废工厂、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景区等创建细则,建立“无废细胞”考评体系,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无废细胞”创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探索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无废矿山”“无废工厂”建设的路径模式。充分衔接“节约型机关”建设,以资源节约、垃圾分类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为目标导向,开展“无废机关”创建。结合亳州本地饮食文化、传统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特色,将无废理念融入市民日常生产生活,打造无废工厂、无废学校、无废酒店、无废小区等系列“无废细胞”。树立“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典型,推广“无废细胞”建设经验。到2027年底,建成各类“无废细胞”60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等)
(50)发挥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建设。强化企业绿色生产责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无废”理念传播,将企业绿色生产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塑造“无废”企业形象。激发全民绿色生活自觉,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深入开展减废降碳全民行动。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等全面推行“光盘”行动。以减塑、减排、资源节约和垃圾分类为重点,培养青少年绿色生活行为习惯。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学习调研活动,邀请省内外“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等)
为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小组,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来自市直部门和各县区的相关人员。该小组的日常运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主要职责是在试点期间协调、组织和汇总相关任务,并定期举行会议,报告工作进展并探讨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各县区需建立相应机构,调配专业人员集中办公,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此外,将制定部门责任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明确各自职责。针对亳州市固体废物管理的现状,设立相关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建筑、农业等领域的相关工作。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完善价格政策,利用差异化电价等手段,激励企业和居民在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并促进其循环再利用。通过提供贷款贴息、补贴和奖励等手段,增强对“无废城市”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和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选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产品,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企业在采购时采取绿色采购策略。为“无废城市”的关键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依法提供税收优惠、土地政策等支持,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对于在“无废城市”建设中表现卓越、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建立与省级智库、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利用这些智库的专业能力,为关键任务的实施、制度技术体系的构建以及重大项目的引进等方面提供全面的技术援助。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致力于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农作物秸秆的高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市政污泥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积极研发、引进和推广新技术与新工艺,以促进各领域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
增加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投入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市政污泥减量与安全处理、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等关键领域。引导亳州市的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和绿色金融投资逐步聚焦于“无废城市”建设的核心领域。激励金融机构与该实施方案中的关键工程对接,增强信贷支持,优先考虑为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减量和资源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各项目管理单位应将方案中的重点项目纳入优先申报计划,以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
在全社会普及“无废理念”,营造创建“无废城市”的浓厚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进行“无废城市”理念的科普和宣传。通过集中报道、图文解析、新闻评论等方式,展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新政策、新措施、新经验和成果。在公交车电子屏幕、移动电视、宣传栏等平台上播放“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相关文件、宣传口号和视频。积极接受公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反馈,定期在企业、高校、社区等地举办“无废城市”建设意见反馈座谈会。
构建“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的指标体系,详细分解试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清单,指派责任单位,规划工作进度和时间表。将“无废城市”试点项目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和部门责任清单,执行任务清单,并将其与领导干部及部门的绩效评估相结合,以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或责任未落实的单位,通过约谈、通报等措施进行督促。
序号 |
任务清单 |
主要内容 |
责任主体 |
完成时限 |
1 |
创建“无废城市”工作专班 |
颁布专班名单,明确部门分工和工作职责,联动国家咨询专家委员会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
2025年 |
2 |
制定《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
制定反映“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 |
“无废城市”工作专班 |
2025年 |
3 |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绩效考核制度 |
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
“无废城市”工作专班 |
2025年 |
4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部门责任清单 |
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无废城市”工作专班 |
2025年 |
5 |
探索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 |
探索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重点行业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
长期 |
6 |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方案 |
实现再生资源随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综合利用及处置的全过程体系构建。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耐用消费品回收体系,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回收低值可回收物,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新建分拣中心或回收网点给予政策支持 |
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 |
2025年 |
7 |
制定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制度 |
总结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取得的成效,规范转运体系运行,提升转运体系实效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8 |
制定“十五五”亳州市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
提出“十五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工作思路、目标、具体任务,为亳州市“十五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明方向、提供实施依据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
2025年 |
9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
编制宣传方案;定期组织“无废”主题教育活动;创建无废教育基地 |
“无废城市”工作专班 |
2025年 |
10 |
定期组织“无废”主题教育活动 |
定期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公园、景区、商场等典型场景进行“无废”知识宣贯,张贴宣传横幅,定期在亳州各大高校组织“无废城市”知识竞赛,举办“无废城市”讲学堂讲座活动 |
“无废城市”工作专班 |
长期 |
11 |
编制“无废细胞”评估标准 |
确定各项创建对象的评价指标,合理评选“无废细胞”单位 |
“无废城市”工作专班 |
2025年 |
12 |
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乡镇试点 |
每个县(市)选择一个乡镇,在乡镇政府所在集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民政府 |
长期 |
13 |
开展农田残留地膜监测 |
开展农田残留地膜监测,为地膜污染的监管、防控及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14 |
固废收集处理处置设施用地相关保障 |
加强对弃土消纳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危废利用处置、固废分类收运等固废设施的用地保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长期 |
序号 |
任务清单 |
主要内容 |
责任主体 |
完成时限 |
1 |
培育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 |
培育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粉煤灰中有价元素的提取与高值化利用技术 |
产废企业、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2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 |
加强畜禽粪污处理效果、臭气控制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研究和技术指导,加快先进、经济、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粪肥、沼液沼渣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
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
2025年 |
3 |
生态种养循环农业模式 |
推广“畜禽粪便—沼气—沼渣、沼液—农林作物”“畜禽粪便—生物有机肥料—农林作物”等生态种养循环模式 |
市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4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探索应用 |
协同拓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除固化填埋外,其他如水泥窑协同、低温热分解、高温烧结、高温熔融、酸洗利用、飞灰机械化学处置工艺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打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通道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7年 |
5 |
加速固废领域技术成果转化 |
实施关键技术“揭榜挂帅”机制,支持成果就地转化场景应用,探索成果沿途转化机制,加快推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产业化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长期 |
序号 |
任务清单 |
主要内容 |
责任主体 |
完成时限 |
1 |
发展新型建材产业 |
发展建筑围护墙材、铝合金装饰装修材料、塑料管道、建筑再生骨料、生态修复材料和海绵城市材料等功能性材料,培育新型建材产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长期 |
2 |
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建设 |
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争创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到2025年,国家级绿色工厂达到13家、省级绿色工厂达到35家、市级绿色工厂达到90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长期 |
3 |
落实农膜、农药包装回收补贴政策 |
针对农户、经营者、园区出台农膜及农药包装回收利用补贴政策。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6年 |
4 |
积极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等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事项进行奖补。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6年 |
5 |
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
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建设,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布局,推动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
市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6 |
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
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探索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站、保险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三到场”联动机制。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7年 |
7 |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
市税务局 |
2027年 |
序号 |
任务清单 |
主要内容 |
责任主体 |
完成时限 |
1 |
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核查 |
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核查,详细掌握涉固废企业数量、类别以及固废种类、产生量、贮存情况、综合利用和处置等基本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2 |
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 |
依托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的信息化和动态化管理模式。 |
市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3 |
建立绿色矿山管理机制 |
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定期复核、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管理机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工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 |
2025年 |
4 |
加强农资废弃物全过程监管 |
建立农资废弃包装分类回收台账,加强农膜、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 |
2025年 |
5 |
加强畜禽粪污全链条监管 |
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置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质量控制与监测评价,提高科学利用水平。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6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体系 |
完善垃圾分类监管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高效监管 |
市城市管理局 |
2025年 |
7 |
加强渣土运输管理 |
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查处不按规定行驶、私拉乱倒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私设渣土弃置场等不法行为。 |
市城市管理局 |
长期 |
8 |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部门间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 |
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通、安监、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依据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危险废物执法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市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五)“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
任务清单 |
主要内容 |
责任主体 |
完成时限 |
1 |
亳州市谯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中心项目 |
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循环产业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1278.30平方米(折合121.917亩),总建筑面积51683平方米,其中包括生活垃圾转运中心11962平方米、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再利用中心18729平方米、生活垃圾分拣中心19365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1627平方米。拟购置生活垃圾转运中心设备、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设备、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再利用中心设备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管网、消防、照明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转运中心处理生活固体废弃物能力为1020t/d,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再利用中心处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能力为1480t/d,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处理生活固体废弃物能力为1560t/d。 |
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6年 |
2 |
年产18万吨炼钢炉料加工项目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破碎车间、拆解车间、打包车间、原料加工车间、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20700平方米,并购置炼钢炉料加工设备、叉车、地磅、运输车辆等,配套建设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公共设施。 |
蒙城县天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 |
3 |
年处置4万吨铝灰综合利用项目 |
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年处理4万吨铝灰。可实现年产1.6万吨铝渣。 |
涡阳县开发区 |
2025年 |
4 |
安徽士口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赁涡阳县傲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钢构大棚2500平方米,新建2460平方米钢构大棚,项目总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设置营养土生产线一条,购置发酵翻抛机、铲车、料仓、粉碎机、滚筒筛分机、配料机、搅拌机、输送机、包装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消防等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营养土的生产能力。 |
安徽士口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 |
5 |
亳州市谯城区资福源墙材有限公司污泥资源化利用绿色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对现有煤矸石烧结砖原料结构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作为原料。 |
亳州市谯城区资福源墙材有限公司 |
2025年 |
6 |
路德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古井酒糟资源化利用项目 |
酒糟资源化利用 |
路德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 |
2025年 |
7 |
亳州炎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亳州炎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5年 |
8 |
亳州市谯城区金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亳州市谯城区金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 |
9 |
亳州市曲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塑料碎片生产线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亳州市曲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5年 |
10 |
亳州市宇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亳州市宇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5年 |
11 |
亳州市江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亳州市江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5年 |
12 |
安徽中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塑料片生产线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安徽中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025年 |
13 |
亳州市塑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亳州市塑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5年 |
14 |
亳州领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预拌砂浆及环保透水砖生产线项目 |
租赁现有空置厂房实施本项目,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喂料机、搅拌系统等生产设备,组建预拌砂浆及环保透水砖生产线,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6000万块环保透水砖的生产能力。 |
亳州领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2025年 |
15 |
蒙城县诚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漆园分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炉渣综合利用 |
蒙城县诚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漆园分公司 |
2025年 |
16 |
安徽源兴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扩建项目 |
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利用 |
安徽源兴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025年 |
17 |
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废旧资源综合利用 |
蒙城县宝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 |
18 |
安徽阜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置12000吨印刷线路板项目 |
印刷线路板无害化处置 |
安徽阜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025年 |
19 |
利辛县佳拓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改项目 |
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利用 |
利辛县佳拓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025年 |
20 |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 |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 |
利辛县锦九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5年 |
21 |
蒙城蒙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中心迁建项目 |
项目租赁蒙城开的标准厂房(1000m2)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危废贮存区、工具房、办公区等,建成运营后可年收贮转运危险废物3000t,主要包括年收贮转运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6石棉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 |
蒙城蒙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025年 |
22 |
安徽国胜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及药渣综合利用项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安徽国胜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 |
23 |
利辛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
本工程总设计规模为200吨/天(60%/80%含水率),其中一期为100吨/天(60%/80%含水率)。利辛污泥协同处置项目厂址位于孙集镇利辛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西侧,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占地约10亩。厂区平面布置主要根据城市主导风向、进泥出泥方向、工艺流程特点、厂址地形及地质条件情况确定。为节约投资、节省占地,在满足工艺处理需要的前提下,力求节约用地。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含污泥处理车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除臭设备、初期水池;污泥干化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系统:湿污泥接收、调理及压滤系统、污泥输送及中间储存系统、污泥蒸汽干化系统(包括尾气处理系统、蒸汽供应及凝结水回收系统等)、干污泥输送及储存系统、臭气输送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控系统等。厂区所用水、电、称重系统等均采用垃圾焚烧电厂设施。 |
利辛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 |
24 |
涡阳县厨余垃圾处置工程项目 |
本项目厨余垃圾处置规模为66 t/d,其中为各饭店、食堂等餐厨垃圾60 t/d,地沟6 t/d。 |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 |
25 |
利辛县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360.13平方米(约合39.54亩),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50万t/a的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厂,设置2条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处理生产线、1条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再生砖(砌块)生产线,并配套除尘系统及挖掘机、装载机、铲车等作业设备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
利辛县焕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 |
26 |
亳州市金砼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绿色建材加工提升改造项目 |
本项目为建材行业节能降碳。亳州市金砼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在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王辛庄行政村105国道西侧建设亳州市绿色建材加工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占地约5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淘汰传统的落后工艺,购置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共包含2条商混生产线、1条水稳生产线、1条沥青生产线。项目完成后,预计实现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能力,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 |
亳州市金砼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6年 |
27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项目总建筑面积54968.01平方米,包括建设2栋综合性生产车间(1栋布设碎石、制砂、再生混凝土、再生水稳生产线各1条;1栋布设免烧砖、干粉砂浆生产线各1条),1栋原料库,1栋成品库,办公及辅助用房。 |
涡阳县开发区 |
2025年 |
28 |
年产10万立方米自保温装配式建筑墙板项目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约17500万平方米。利用秸秆制砖的技术、烧结煤矸石空心砖生产改进,完成新的装配式墙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涡阳县开发区 |
2025年 |
29 |
涡阳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
总用地面积10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7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沥青站、混凝土站、水稳站、原料车间、仓储区、破碎车间和分选车间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混凝土、30万吨水稳、10万吨沥青砼以及再生骨料10万吨的生产能力。 |
安徽涡河商砼有限公司 |
2025年 |
30 |
亳州市谯城区豪诚新能源节能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亳州市谯城区豪诚新能源节能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 |
31 |
亳州市星德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星德低碳再制造项目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亳州市星德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 |
32 |
匀质保温一体板、保温砂浆腻子及建筑安全网、防尘网、抗裂网生产线项目 |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安徽华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 |
33 |
蒙城元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蒙城元初建材有限公司 |
2025年 |
34 |
蒙城齐山工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新型建筑材料生产 |
蒙城齐山工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 |
35 |
年产石料20万吨、环保机制砂20万吨、水稳料 10万吨、水泥产品10万吨建设项目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蒙城县佳骥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2025年 |
36 |
年产10万吨波型护栏及80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安徽开元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 |
37 |
年产10万立方湿粉砂浆建筑材料项目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蒙城县农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 |
38 |
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安徽鋐硕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 |
39 |
安徽省利辛县生物天然气项目 |
年处理秸秆5600吨、牛粪140000吨、猪粪45500吨、鸭粪21000吨、鸡粪1750吨,年运行时间按350天。通过厌氧发酵工艺对秸秆和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和能源化处理,建设发酵池容共 20000m,日产沼气35000m3/d。 |
利辛皖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 |
40 |
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
配置 1×500t/d 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和一台10MW汽轮发电机组 |
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25年 |
41 |
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6万平方米秸秆压板扩建项目 |
生物质燃料加工 |
蒙城县鑫鑫木业有限公司 |
2025年 |
42 |
安徽铁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蚯蚓养殖协同处理一般固废项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安徽铁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 |
43 |
年产5万吨有机肥及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有机肥及畜禽粪便综合治理 |
安徽创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年 |
44 |
年养殖蚯蚓60吨暨副产蚯蚓粪(营养土)6万吨、有机肥5万吨(用一般固废生产营养土)生态养殖项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利辛县六色通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5年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现状值 2023年 |
目标值 2025年 |
目标值 2027年 |
数据来源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t/万元 |
1.60 |
≤1.55 |
≤1.50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t/万元 |
0.018 |
≤0.015 |
≤0.012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
||
3 |
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 |
% |
-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
||
4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 |
0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5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 |
42.8 |
42.8 |
5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农业源头减量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
% |
-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市农业农村局 |
|
7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 |
% |
-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市农业农村局 |
||
8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9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40 |
45 |
48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0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万吨 |
42.54 |
43.8 |
44.0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
|
11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96 |
100 |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
||
12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
% |
- |
100 |
100 |
市邮政管理局 |
||
13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7.53 |
98 |
98 |
市生态环境局 |
14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23.39 |
25 |
25 |
市生态环境局 |
||
15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5.50 |
97 |
97.5 |
市农业农村局 |
|
16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93.49 |
稳定在90%以上 |
稳定在90%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
17 |
农膜回收率★ |
% |
84.92 |
87 |
88 |
市农业农村局 |
||
18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 |
86.61 |
90 |
92 |
市农业农村局 |
||
19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65 |
75 |
75 |
市城市管理局 |
|
20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36.9 |
42 |
42 |
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 |
|
21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
||
22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2 |
2 |
市生态环境局 |
23 |
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体系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卫生健康委 |
||
24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涉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主管部门 |
||
2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2 |
2 |
市生态环境局 |
|
26 |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
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农业农村局 |
|
27 |
生活领域固废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
|
28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
||
29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 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项 |
- |
长期推动 |
长期推动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 |
30 |
“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协调机制☆ |
|
- |
建立协调机制 |
建立协调机制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 |
||
31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酒店、景区、医院) |
个 |
- |
30 |
60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 |
||
32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亿元 |
- |
- |
60 |
市生态环境局、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
|
33 |
技术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项 |
0 |
- |
≥6 |
各领域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
|
34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
逐步完善 |
逐步完善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 |
|
35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
||
36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 |
- |
≥85 |
第三方调查 |
|
37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全民参与程度 |
% |
- |
- |
≥80 |
第三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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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 |
- |
≥80 |
第三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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