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市生产总值2521.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4.8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884.1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1332.7亿元,增长4.7%。
一、农业生产总体稳定,粮食产量稳中有增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47.6亿元,比上年增长2.7%。粮食种植面积1315.2万亩,总产量519.6万吨,比上年增加1.4万吨,增长0.3%。其中,夏粮总产量325.9万吨,增长0.8%;秋粮总产量193.6万吨,下降0.6%。全市畜产品总产量55.7万吨,下降1.1%;其中,肉类总产量43.5万吨,下降2.9%。从产量分项数据看,猪肉产量30.7万吨,下降3.3%;牛肉产量1.5万吨,增长23.9%;禽蛋产量10.4万吨,增长2.2%;生牛奶产量1.8万吨,增长38.1%。全年生猪出栏353.7万头,下降7.2%;年末生猪存栏196.3万头,增长4.2%。
二、工业生产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拉动明显
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2%、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全市29个行业中19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增长面为65.5%。其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9.1%、46.8%,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2.4%、19.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8.1%、高于规上工业7.9个百分点,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7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4.5%、高于规上工业24.3个百分点,拉动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3.6个百分点。
三、服务业稳定恢复向好,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0%、6.8%、6.0%。1—11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7%,10大行业门类中,有8个行业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13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27.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3.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21.3%。
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3%,增速较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提高1个和0.8个百分点。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2.8%,制造业投资增长37.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2.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3.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9.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6.4%。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8.8%,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11.5个百分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9.6%、16.7%。
五、消费市场稳定增长,对外贸易稳步推进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5.9亿元,比上年增长5.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39.1亿元,增长5.4%;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6.9亿元,增长6.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242.3亿元,增长5.8%;餐饮收入133.6亿元,增长5.3%。全市限额以上单位21类商品中,有14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增长,增长面66.7%,其中,吃穿用基本生活类零售额增长24.5%,高于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7.4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长6.5个百分点。全市进出口总额43.6亿元,增长5.7%、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37.1亿元,增长5.4%;进口总额6.4亿元,增长7.6%。全市实际使用外资2.3亿元,增长23.7%。
六、财政收入增势良好,财政支出惠及民生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8亿元,比上年增收8.8亿元,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7.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6.4亿元,增长0.9%。民生支出完成35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4.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等增支明显,分别完成80.6亿元、23.0亿元,分别增支3.1亿元、8.3亿元。
七、金融信贷平稳运行,企(事)业单位贷款较快增长
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875.2亿元,比年初增加254.5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989.4亿元,增长12.7%,占各项存款余额比重为77.1%。贷款余额3830.7亿元,比年初增加289.3亿元,增长8.2%。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1777.7亿元,比年初增加172.4亿元,增长10.7%,高于住户贷款5个百分点。
八、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八大类别七升一降
市场供需总体平衡,物价水平温和可控。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8%。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4%,衣着价格上涨3.3%,居住价格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9%,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2%,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6%,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3.8%。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2%,环比持平。
总的来看,随着各项宏观政策发力显效,全市经济回升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快于全省,成绩来之不易。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有效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回升向好基础有待进一步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
附注
(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亳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2382.1亿元。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三次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范围为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
(8)进出口数据来源于亳州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分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亳州调查队。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