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会主题
亳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情况
二、发布会时间
2025年5月29日
三、发布会地点
亳州广播电视台十楼会议室
四、发布单位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发布人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长安
六、参会媒体
中安在线、安徽经济报、安徽法治报、安徽科技报、市场星报、亳州晚报、亳州广播电视台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介绍亳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情况
(二)答记者问

【发布内容】
主持人:同志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亳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情况。
我们邀请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长安同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士信同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俊君同志出席发布会,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首先请陈长安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陈长安: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将治理欠薪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带着情怀干、带着目标干、带着责任干、带着境界干,顶格顶级“治”欠、协同协力“清”欠、快立快处“惩”欠、源头源端“防”欠的治理欠薪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我市围绕根治欠薪工作作了经验介绍,在2024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省对市考核中我市位居第2名。全年治理欠薪工作主要聚焦“控增量、减存量、提质量、防变量”目标,围绕创新打造“四个体系”,加快推动治欠工作从末端治理向全链监管转变开展。
(一)构建“三级书记亲自抓、专班负责具体干、企业部门双责任”的责任落实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作战,今年以来累计5次专题调度调研治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手机号码接收投诉。建立分管副市长重点欠薪案件、行刑衔接梗阻周调度会商机制。住建、公安、检察、法院等24家单位分别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治欠专班。印发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全链监管举措“20条”,建立支付与监管全程图、监管责任分工表、惩戒责任分工表、月度通报表。强化“人盯项目”,在建项目全面设立“农民工维权驿站”,明确施工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包保人员、职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直接通报到包保人员。
(二)构建“全领域覆盖、数字化赋能、闭环式管理”的源头治理体系。搭建“满薪满益”服务平台,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工业企业、“三新”经济,推动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全过程纳入数字化轨道,着力构建“企业全覆盖、业务全领域、用工全链条”的和谐劳动关系体系,创新做法获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等9项“国字头”荣誉,被人社部《工作信息》和《安徽信息》推介宣传。累计监管工程项目941个、服务农民工117万人次、发放工资80.13亿元,依托42条预警参数共处置预警信息1.2万条,推广社保卡发放工资比率达到75.12%,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民工工资跨行发放、工资保证金线上监管服务功能。推进“满薪满益”服务平台与人工智能模型深度融合,跨层级跨部门汇集社保、税务、燃气、供水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数据,探索建立非工程建设领域“主动+自动”监测预警模型。全面摸清新业态从业人员底数,推进市县两级“人社+工会+法援+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联合设立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建成市快递行业协会、美团和饿了么3家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创新实施高效办成“劳动维权一件事”,集成打包欠薪、社保、工伤等9类劳动维权事项,围绕多端诉、多头跑、多家办、多口回的问题,努力实现来电、来访、来信、平台受理等维权诉求“一窗”受理交办、“一站”核处办结、“一口”回复反馈。
(三)构建“部门协调化解、人社立案查处、司法打击震慑”的依法治欠体系。坚持“管行业就要管治欠”,依托国家欠薪平台、领导公开手机号码、“满薪满益”平台欠薪投诉“二维码”等渠道反映线索,建立清单、限期办理、动态清零,每周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度,构建“周调度、月回访、季研判、年考核”机制,春节后新排查欠薪线索2203件、已办结2065件。强化行刑衔接,制定《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证据材料工作指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流程图》,明确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衔接流程、职责和时限,创新实施“八该八不”“早介入”“双移送”“两个1”工作法,今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立案39件,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人,法院审理判刑3人。面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典型案件1批7起,将5家企业列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全力破解执行难,建立“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执行和兑付;创新行裁审执联动、先予执行、异地交叉执行、“执行+社区+网格员”模式,解决主体确认难、先期执行难、查物找人难问题。
(四)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分层分类实施、多维多元覆盖”的能力提升体系。实施“1234”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围绕监察规范、部门职能、行刑衔接、制度落实等主题,今年以来相继举办(召开)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培训班、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现场会、监察执法与司法衔接“同堂培训”、迎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5周年系列普法宣传培训活动、深化“满薪满益”和谐劳动关系拓展应用培训等,创新实施复工“第一课”、亳州人社“微讲堂”、与总包单位开展党建共建暨业务共促对接会等形式,全面提升劳动监察、主管部门、施工企业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强化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正在谋划全市第二届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大赛。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问: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欠薪线索总量、增幅实现“双下降”目标,请问实现该目标我市重点采取哪些举措?
问:今年市政府以“四重一创”举措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工作提质增效,请问在治理欠薪工作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刘士信:市政府年初提出“四重一创”工作部署以来,市人社局经认真谋划,提出了深入推进高效办成“劳动维权一件事”创新举措。围绕劳动维权多端诉、多头跑、多家办、多口回的问题,加强人员整合、硬件提升、系统升级,推动流程再造、制度配套、体系完善,努力实现来电、来访、来信、平台受理等维权诉求“一窗”服务登记、“一站”核处办结、“一口”回复反馈。聚合调处资源,联办推动“一件事”,内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就业等力量,外联工会、司法、法院、公安等资源,通过“满薪满益”服务平台实现维权事项核处线上衔接联办、证据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会商调度高效。我局会同“满薪满益”服务平台开发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多次研讨线上建设方案,形成了《亳州市高效办成“劳动维权一件事”实施方案》《亳州市高效办成“劳动维权一件事”(线下)一窗受理机制》《亳州市“满薪满益”服务平台功能升级暨运维服务项目建设方案》,相关线上功能已完成初步搭建,6月份将实现试运行。
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解决欠薪的重要兜底保障措施,当前全市正在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线上办理,请介绍一下。
2024年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线上监管服务。实现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审核、使用、返还全流程线上化操作。从根源上改变了监管部门传统“手工台账、简易表格”的统计和监管模式,大幅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效率,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实现了“不见面、无接触”审批、“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总结起来,我市保证金线上监管服务功能共有三个特点:线下到线上,企业办理更便捷。过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需要跑人社部门、银保机构等多家单位,耗费大量时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线上监管服务功能实现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缴存、使用、退还全流程实现申请零跑腿、审核不接触、支付不见面、备案无纸化,企业线上申请办理缴存、人社部门线上审核确定缴存金额、银保机构线上服务施工企业办理电子保函保单等业务,最快十几分钟内即可完成,大大缩减了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间。一家到多家,购买比价更实惠。与以往线下投保相比,企业通过平台按照相关提示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后,系统会自送推送所有保险公司报价信息供企业比价选择,企业坐在办公室里就能进行筛选,最终选择心仪的保险公司线上即可签订保险合同,真正实现企业投保选择多元化、降本增效最大化。截至目前,共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8家银保机构签约入驻“满薪满益”服务平台。人工到智能,部门监管更高效。以前,银保机构采取与项目单位线下签约的方式办理保函保单业务,因缺乏专业指导,常出现合同不规范、不能及时履约等问题,同时人社部门对企业保函保单采取人工审核、定期清查,监管效能大打折扣。通过在平台设置预警参数,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线上服务,有力提升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让数据共享更加畅通、资金监管更加安全、农民工权益更有保障。
问:职工遇到单位未及时为其缴纳社保怎么办?
王俊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职工遇到单位未及时为其缴纳社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是与单位协商。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义务,要求单位尽快补缴欠费。二是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职工可通过扫描“满薪满益”平台二维码反映,或携带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合同、银行发放工资流水等)向人社部门现场反映。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但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可通过扫描“满薪满益”平台二维码反映或到税务部门投诉,由税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争议,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主持人:由于时间原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