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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05-0003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日期: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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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日期: 2025-05-30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30 08:43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

0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代表谯城代表团刘松年同志《关于制定亳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条,畅通畜禽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20253我局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围绕环保手续、养殖模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使用、粪污处理模式、土地消纳和有机肥生产情况、除味除臭情况、卫生防护情况、周边环境情况和群众信访投诉情况等方面,对我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专项帮扶排查。指导养殖场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水平和粪污处理能力,促进粪肥还田利用,规范环保手续,安全处置粪污,确保周边环境相对安全。下一步,我单位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机制,推动全市畜禽养殖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复类别: B 

联系电话:0558-5237159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