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3031381/201710-0036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7-10-11 | 发布日期: | 2017-10-16 00:00 |
发文字号: | 亳政办秘〔2017〕270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标 题: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555258 |
索引号: | 733031381/201710-00368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10-11 | ||
发布日期: | 2017-10-16 | ||
发文字号: | 亳政办秘〔2017〕270号 | ||
有 效 性: | 失效 | ||
标 题: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555258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7〕2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坚持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事项、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涉及事项对应予以调整的原则,依托清单云平台,在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措施出台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持续减权限权、依法确权确责。加强对国务院、省政府下放事项的工作衔接,确保下放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巩固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府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深入开展政府权力清单“颗粒化”建设。(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要求,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制定完善行政审批类和公共服务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编制实施清单。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适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一站式”审批功能。继续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程序,积极拓展联合办理范围,重点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实现跨部门的审批联动,提高审批效率。(市编办、市信息局、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工作,加快建立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进市场主体进出便利化改革。(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研究工作,及时跟踪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举措,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准备。(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商务和粮食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人行亳州市中心支行、亳州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6.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一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切断利益关联,破除市场垄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共建办税服务厅,继续探索国地税深度融合办税服务,完善国地税“一窗通办”,加快实体办税服务厅与电子税务融合,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8.贯彻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增值税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渠道,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跟踪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9.严格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收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格执行亳州市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并公布亳州市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推进市级行政收费监管平台建设,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4.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时落实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配套措施,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工作(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商务和粮食局负责)
(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16.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信息局、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不断健全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强化“1+X”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依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完善监管细则。加快推进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的标准化,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认真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要求,建成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全面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一张网”,实时向相关部门推送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公示率达100%,接受群众监督。(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0.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1.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2.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3.完善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程序,补上服务短板,提升服务效能。注重做好与权责清单有机衔接,动态调整并公布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市编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今年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建立和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含两孩)的实行生育登记,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积极探索实施“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制度。(市编办、市信息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25.依托亳州网上办事大厅和“我家亳州”APP,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信息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26.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以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目录为基础,积极开展安徽省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做好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抓好平台的纵向衔接和横向贯通,确保除涉密项目外,各类项目的交易、审批、核准、备案、监管一律纳入平台管理。加快推行行政审批、为民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实现“一次上网、事就办成”工作目标。丰富“安徽公安便民服务e网通”亳州站的服务内容,推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与安徽公安便民服务e网通的深度对接,推进全市全警便民服务一张网。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建立政府信息化应用体系,推动重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实现政务服务网与政府内网、外网以及专网的融合对接,整合现有办公应用等业务系统的信息资源,逐步建立支撑角色研判的信息资源库,提升信息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市信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动终端、12345等服务热线延伸,推动政务信息共享,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要着力完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及时更新发布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数据库建设,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推进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平台与省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11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
(二)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改革落实,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
(三)鼓励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各地各部门要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指导协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并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承担有关“放管服”改革试点任务的地方,要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当好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
(四)筑牢“放管服”改革的法治保障基石。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对照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修法的相关决定,加快推进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2017年底前各县区政府要按照部署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