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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3031381/201710-0036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院地合作,工作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院地合作工作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7〕271号
发文日期: 2017-10-16 发布日期: 2017-10-16
索引号: 733031381/201710-0036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院地合作,工作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院地合作工作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7〕271号
发文日期: 2017-10-16
发布日期: 2017-10-16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院地合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与中科院全面创新合作协议及相关会议精神,加强我市与中科院及所属单位合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现就推进我市院地合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项目,找准合作方向
  根据中科院在皖及全国科研院所分布情况、业务范围,按照省政府与中科院全面创新合作协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梳理对接方向、合作范围,根据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摸排合作项目。立足我市“世界中医药之都” 建设,重点围绕合作共建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人才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尤其是在共建现代中医药产业创新平台方面取得突破,争取中科院相关单位在我市设立分院、分所。
  二、强化对接,确保取得成效
  各责任主体要积极与中科院及所属部门单位联系,精细谋划,主动对接,达成合作意向,确定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力补创新短板。每个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至少落实1个合作项目,争取在省院合作签约仪式上我市有更多签约项目。
  三、把握节点,加快工作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9月29日推进院地合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工作进度。10月20日前为对接、确定合作项目阶段。各单位要完成对接工作,签订合作协议,落实合作项目。10月21至23日为上报对接情况和合作项目(意向)阶段。各单位要上报与中科院对接情况、已落实的合作项目或意向、拟安排签约项目、需市和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10月24至29日前为集中报省阶段。市政府向省上报我市工作情况、拟安排签约项目(合作协议)等。
  四、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曹振萍副市长任组长的亳州市推进院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副县区长负责,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
  (二)落实工作责任。院地合作工作责任主体是:市科技局、市药业发展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院地合作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压实责任,强力推动,确保在省院合作会议召开前有具体合作项目。
  (三)加强协调服务。市发改委为院地合作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省发改委沟通衔接,了解相关情况,掌握有关工作要求,向省发改委报送我市工作动态和相关材料。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持与市发改委的信息沟通,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市发改委联系人:谢国芳;电话:5555251,13731826930;邮箱:bzfgwdqk@163.com)
  附件:亳州市推进院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
  亳州市推进院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振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岩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戴 力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主任(局长)
  李 锋 市科技局局长
  冯 浩 市经信委主任
  王险峰 市药业发展局局长
  张廷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梦汝 涡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红华 蒙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 静 利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汪安定 谯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谭 峰 亳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 洁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