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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3031381/201804-0025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企业 / 通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新型政银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45号
发文日期: 2018-03-08 发布日期: 2018-03-08
索引号: 733031381/201804-0025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企业 / 通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新型政银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45号
发文日期: 2018-03-08
发布日期: 2018-03-08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08 00:00 信息来源:市金融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亳州市“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217号)文件要求,市政府金融办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一)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优秀等级:无;

  良好等级: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蒙城县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合格等级:涡阳县兴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合格等级:亳州市金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辛县信宜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

  优秀等级:徽商银行亳州分行;

  良好等级:蒙城农商银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涡阳农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分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合格等级: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分行、利辛农商银行;

  不合格等级: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分行、交通银行亳州分行。

  二、考核结果应用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单位,分别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年度考核总分中加5分、3分、0分,不合格扣3分。

  (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在申请年度担保费补贴时足额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在申请年度担保费补贴时扣除1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申请年度担保费补贴时扣除30%。

  根据考核暂行办法要求,请不合格等级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3月23日前报送至市政府金融办。

  附件:1.2017年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比例再担保考核指标统计表

  2.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再担保考核指标统计表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