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733031381/201811-0058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联席会议制度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亳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200号
发文日期: 2018-11-05 发布日期: 2018-11-05
索引号: 733031381/201811-0058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联席会议制度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亳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200号
发文日期: 2018-11-05
发布日期: 2018-11-05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亳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精神,加快推动亳州职业教育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亳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曹振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郑 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亮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兴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健 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邵 镇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副调研员
            李 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永远 市经信委副主任
            毛晓玲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黄雪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士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德平 市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蔡子彬 市税务局副局长
            方显启 市教育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陈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全市职业教育发展重要政策措施,督促各县区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重大创新,审定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
  (三)研究全市职业教育重点领域改革和项目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
  (四)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将职业教育纳入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等关键问题,引导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五)协调市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推动中职院校与技工院校的融合互通,推进行业指导、校企合作、企业办学、创新创业、人才交流、民办教育、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重要环节工作。
  (六)督促、指导、检查全市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指导有关部门推进职业院校校长聘任制改革,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
  (二)市编办:负责职业教育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
  (三)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职业教育发展重要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牵头制订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四)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将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负责职业院校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职业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
  (五)市科技局:指导职业院校做好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校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
  (六)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和激励政策;支持全市经济类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指导、服务和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经济类行业协会成立亳州市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
  (七)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会同市教育局建立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倾斜力度;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机制。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和激励政策;参与制定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的支持政策。
  (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建立亳州市职业教育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九)市民政局: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指导承担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的院校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十)市农委: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指导、支持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参加教育培训。
  (十一)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涉及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和办法、办理程序等。
  四、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根据市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职业教育发展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议题建议,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