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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3031381/201901-0029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领导小组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亳州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233号
发文日期: 2019-01-01 发布日期: 2019-01-01
索引号: 733031381/201901-0029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领导小组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亳州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233号
发文日期: 2019-01-01
发布日期: 2019-01-01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亳州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1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亳州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振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 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亮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袁 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传武 市综治办综合科科长
          李 智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张琼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郑利军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李运民 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处长
          赵德建 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 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丁中秋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赵 峰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 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铁 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姜林松 市质监局副局长
          宋子伟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杨 倩 团市委副书记
          夏 萍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亚玲 市气象局副局长
          耿成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耿成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晚报社、新媒体等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期,刊登、播放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规范稿件送审程序。
  (三)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全市行政区域内学校公共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各方面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单位排查全市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监督落实整改;指导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市公安局:牵头做好“校园警务”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开展治安防控工作,落实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涉及校园和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治安防范、禁毒宣传、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隐患的排查力度;负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指导学校建立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做好校园“一键式”报警装置联网工作。
  (五)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溺水死亡青少年家庭开展救助。负责做好留守儿童的预防溺水宣传工作。
  (六)市城管执法局:对校园周边存在的流动摊点、占点经营、噪音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整治,重点治理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
  (七)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和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线;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桥梁、水上交通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交通营运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辆搭载学生、幼儿,确保师生、幼儿乘车安全。
  (八)市水务局:负责督促各级水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在发生溺水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有关工作。
  (九)市文化旅游局:负责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的违法娱乐场所,取缔无证经营的网吧、动漫室、歌舞厅、音像报刊出租点等;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和管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十)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管理,组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
  (十一)市安监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组织调查处理校园及周边涉及的安全事故,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规范经营活动,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十三)市工商局: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做好学校周边违法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的整治工作。
  (十四)市质监局:做好学校使用液化气钢瓶、燃气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
  (十五)市消防支队: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学校整改各类火灾隐患,指导学校加强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防止发生火灾;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开展消防站开放活动,指导学校组织开展灭火疏散应急演练。
  (十六)团市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十七)市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十八)市气象局:及时发布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预报。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