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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5:14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发布亳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亳州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5558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安徽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其中网络渠道申请30件,信函申请40件,线下提交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依法对全部申请进行了审慎处理和规范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7件;“不予公开”6件;“无法提供”21件;“其他处理”12件。转结下年度办理1件。通过优化内部流转程序,强化沟通协调,确保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满足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动态维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健全政策文件一站式发布解读机制,全面升级政策文件库本年度共出台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增强政策获取的系统性和可理解性。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历史信息专项清理工作,对失效、重复、不规范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处置,提升平台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服务性。严格落实常态化读网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对网站信息进行日常巡检和月度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形成有效管理闭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对接上级部署,着手研究优化主动公开目录体系。集中开展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提升行动,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排查,关停整合一批功能重复、用户关注度低、无力维护的账号,推动优质资源向主账号聚集,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的整体运营效能。持续巩固政府公报的权威发布地位,提升电子版政府公报的发布时效性和传播覆盖面,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的精准送达渠道。

(五)监督保障。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分层分类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全年组织市级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线上学习等6场次,覆盖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近千人次,有效提升了队伍专业化水平。本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未因信息公开引发重大负面社会评议,也未发生因工作不力导致的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3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2

0

0

0

0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1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67

2

0

0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0

0

0

9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落实存在温差。部分县(区)及乡镇(街道)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的完整性、及时性上存在不足,基层公开目录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匹配度有待提高。二是公众参与决策的实效性有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已初步建立,但部分决策前意见征集渠道宣传不到位、反馈结果公示不及时,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深度和获得感。

(二)改进情况。一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回头看”。组织对县乡两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对照标准目录补缺补差,推广基层公开创新做法,促进基层公开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闭环机制。优化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功能,明确征集时限、反馈渠道和结果公示要求。针对纳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争取全部通过线上结合线下形式公开征集意见,并按时发布采纳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